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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藍綠陣營雙方“憲改”的實質、原因及影響

2003年11月21日 11:04

  11月15日,國民黨主席連戰(zhàn)為了選舉的需要,大幅改變過去反對陳水扁“催生新憲法”的原則立場,公開提出激進的“新憲三部曲”和“十大原則”;18日,陳水扁在民進黨中常會上痛批連戰(zhàn)的主張“荒謬”,表示愿意與連辯論,并提出“憲改三原則”。這使得臺未來大幅“修憲”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將對“總統(tǒng)”選情及兩岸關系發(fā)展產(chǎn)生相當?shù)挠绊憽?div align="left">

  一、藍綠雙方圍繞“憲改”斗法

  連戰(zhàn)15日在故鄉(xiāng)臺南市造勢晚會發(fā)表講話,改變過去反對陳水扁“催生新憲法”的態(tài)度,提出“新憲三部曲”與“十大原則”。“新憲三部曲”的主要內容是:2004年2月前藍、綠雙方提出“新憲”的版本并進行辯論;2004年中通過“立法”讓“公投入憲”,完成修改“憲法”的機制;2005年中通過“公投”完成“中華民國新的憲法”并實施。“新憲”的“十大原則”為:“維護中華民國主權的獨立”;“總統(tǒng)權責相符”;“公投入憲”;“總統(tǒng)選舉采絕對多數(shù)”;“國會改革,實行單一選區(qū)兩票制、立法院席次減半甚至更少,立委任期調整為四年”;“保障女性公職比例超過30%”;“公民投票權降至18歲”;“實施募兵制”;“推動不在籍投票”;“調整中央政府體制,不管是總統(tǒng)制、內閣制還是雙首長制,是要三權還是五權,都可以協(xié)商”。

  17日,連戰(zhàn)強調泛藍“新憲”立場是不動“憲法”總綱,并主張“憲法”及增修條文是一體的,“新憲”不需和過去作切割;國親兩黨沒有提出“臺獨公投”的打算,但是“公投修憲”入“憲”后,“臺獨公投”、變更“國號”,都可能是人民按“憲政”程序提出要求處理的議題,國民黨對任何層次的“修憲”議題都持開放立場。

  18日下午,陳水扁正式對連戰(zhàn)的說法做出回應,除表示愿意與連辯論外,陳水扁堅持要求連戰(zhàn)對“一邊一國”還是“一個中國”、“臺灣新憲法”還是“一中憲法”、“全民公投制憲”還是“雙重代議修憲”三個問題“說清楚、講明白”,他并提出“由下而上、不預設前提、全民公投決定”的“憲改三原則”。

  連戰(zhàn)“新憲三部曲”的實質,是走體制內“憲改”之路,主張先通過“修憲”程序完成“公投入憲”,建立“修憲”的法源依據(jù),然后再提出“新憲”草案,交由人民“公投”復決。陳水扁“公投制憲”的實質,是走體制外“憲改”之路,完全甩掉“立法院”,由“制憲委員會”提出“新憲”草案,直接交付“公民投票”,且不排除“無法源公投”。雖然連戰(zhàn)堅持“新憲”不動“舊憲”總綱、“維持中華民國主權獨立”,而陳“不預設前提”的差異,但二人都贊同就“新憲”草案進行辯論;“新憲”應交付“公民投票”,由人民直接決定;且雙方都不排除、也不反對未來經(jīng)“臺獨公投”變更“國號”。

  二、操弄“制憲”,各有打算

  陳水扁提出“公投制憲”,激化兩岸對立,包藏著不可告人的目的:

  (一)轉移民眾視線,回避選戰(zhàn)“罩門”。陳水扁政績不佳,面臨選舉卻乏善可陳,民調長期低迷。為擺脫困境,他拋出“一邊一國”、“公投制憲”等議題,抬高臺海對立,最主要目的就是模糊選戰(zhàn)焦點,轉移民眾視線,避免把選戰(zhàn)主軸鎖定在泛藍擅長的經(jīng)濟、民生議題上,從而“化被動為主動”。

  (二)激發(fā)泛綠選民向心力,提高投票率。民調顯示,2000年“大選”時曾經(jīng)投票給陳水扁者,有三成左右已經(jīng)松動。陳水扁把頗具理想性的“公投制憲”、“臺獨建國”、“正名”等與“總統(tǒng)”選舉捆綁在一起,其目的在于激發(fā)傳統(tǒng)支持者的向心力、爆發(fā)力和危機意識,提高泛綠選民的投票率,相對降低泛藍選民的投票率。

  (三)逼連、宋就“國家認同”表態(tài)。國、親兩黨帶有一定的外省色彩,這一直是泛藍的“罩門”所在。陳水扁一再聲稱“一邊一國”還是“一個中國”、“臺灣新憲法”還是“一中憲法”、“全民公投制憲”還是“雙重代議修憲”要講清楚等,強逼連、宋針對“國家認同”明確表態(tài),目的在于把泛藍打成“外來政黨”、“賣臺集團”,從而打擊連、宋支持度,拉抬自己選舉聲勢。

  連戰(zhàn)放棄原有立場,在“憲改”議題上快步跟進,則主要因為:

  (一)“連宋配”民調支持度大幅下跌,急需以大動作拉抬選情。自9月28日陳水扁公開提出“公投制憲”以來,陳頻頻出招,借高雄“公投制憲”游行及過境美國等機會有效拉抬了競選聲勢,主導了選舉議題。島內多家民調均顯示,陳與連、宋的民調支持度首度追平,選情正朝著有利于陳水扁的方向演變。而連、宋則由于不敢提出鮮明的政策主張而處于被動挨打的境地,也澆滅了不少泛藍支持者的熱情,導致其民調支持度急劇下挫。這一發(fā)展態(tài)勢在泛藍內部造成震撼,迫使連、宋不得不采取大動作來拉抬選情。據(jù)披露,連戰(zhàn)在“新憲三部曲”中扮演主導的關鍵角色,其目的是“不能被陳水扁牽著走”,以阻止競選聲勢進一步下滑。

  (二)化被動為主動,逼陳水扁在“統(tǒng)獨問題”上明確表態(tài)。為了化解陳水扁的“公投”攻勢,國親兩黨在6月曾一度打算以“不阻擋、不反對、不負責”的態(tài)度面對“公投立法”,逼迫陳水扁在“公投”問題上表態(tài)。但后來,泛藍因擔心動作過大會造成負面沖擊,又開始往回調整,使臺“立法院”未能在7月臨時會上通過“公投法”。此后,國親兩黨又推出自己的“公投法”版本,對“公投”的議題、范圍與發(fā)動方式作了較嚴格的限制。11月14日,泛綠再次發(fā)動攻勢,聲稱將發(fā)動支持“公投”的民眾包圍“立法院”,讓國親兩黨直接面臨“民意”的壓力。尤其是,在陳水扁的不斷挑動下,島內民眾支持“一邊一國”、“公投新憲”與“臺灣正名”的比例逐漸上升,民意走向發(fā)生了變化。這一切都讓泛藍處于被動挨打的境地,且承受著越來越大的壓力,不得不改變做法,以尋求突破、走出困境。

  (三)美國在陳水扁過境問題上的做法給泛藍以極大刺激,使黨內主戰(zhàn)派的聲音占據(jù)上風。過去,由于美國方面不斷派人與連、宋溝通,希望國親兩黨在兩岸政策、“國家定位”及“憲政”等議題上采取溫和路線,守住“統(tǒng)獨公投”的底線,扮演好“安全閥”的角色,因而泛藍采取穩(wěn)健負責的做法,也有配合美國的戰(zhàn)略,以爭取美方支持的用意。但是,令連、宋意想不到的是,在陳水扁不斷升高“臺獨”調門的情況下,美在陳過境時仍突破接待慣例,對他禮遇有加,且讓其公開發(fā)表“公投制憲”的演講,形同為陳的主張“背書”,明顯偏好陳水扁。這給泛藍以極大的刺激,讓泛藍高層認清了美的兩手政策,深感如不擺脫“執(zhí)政心態(tài)”,改弦更張,不僅不能討好美國,反使其懷疑泛藍上臺后會與大陸更接近,讓陳水扁成為最大的獲利者。在此情況下,泛藍內部要求徹底從“統(tǒng)獨意識形態(tài)”中解脫,“甩開中國包袱”,正面應戰(zhàn),主動出擊的聲音迅速占據(jù)上風。

  三、“憲改”爭議,后患無窮

  臺灣朝野關于“憲改”的爭議,將對島內選情和兩岸關系造成嚴重影響。

  (一)臺“大選”已演變成“臺獨”與“不支持臺獨”的抉擇。雖然陳水扁公開提出以“一邊一國”、“公投制憲”為大選主軸,但國親兩黨此前卻極力回避政治性議題,力圖將選舉的主戰(zhàn)場拉回到對自己有利的民生、經(jīng)濟、教改等議題上,主攻民進黨的施政缺失。隨著連戰(zhàn)提出“新憲時間表”,泛藍在“公投”、“新憲”等議題上正面迎戰(zhàn)陳水扁,臺“大選”的焦點已集中在臺灣前途、“國家認同”與兩岸關系等方面。選戰(zhàn)走向“兩極化”,在一定意義上已演變成“臺獨”與“不支持臺獨”的抉擇,而“臺獨”勢力大肆鼓噪“公投、制憲、建國”對臺主流民意的誤導,值得高度警惕。

  (二)“立法院”通過包含“主權公投”內容的“公民投票法”已勢所難免。泛藍改變過去在“公投立法”上的立場,大幅度放寬原泛藍版本的設限,并積極與民進黨、“臺聯(lián)黨”“立法院黨團”進行協(xié)商,雙方已達成了在11月26、27日加開“院會”處理“公投法”草案,月底前完成三讀的共識。在連戰(zhàn)提出“新憲三部曲”后,國親兩黨在月底的“公投法”審議中,很可能僅僅堅持“公投必須由人民發(fā)動”,而對“公投”的適用范圍、議題選擇、發(fā)動時機不再設限,這使得包含有“國旗、國號、領土變更”等條款的臺“行政院”版本的“公投法”很有可能在月底前完成“立法”程序。一旦該法通過,“臺獨”勢力等于獲得了舉行“臺獨公投”的“法律武器”,邁出了走向“法理臺獨”的第一步,使兩岸關系發(fā)展的變數(shù)進一步增大。

  (三)泛藍奪回議題主導權,但能否有效拉抬選情仍待觀察。連、宋轉守為攻,提出在時程上比陳水扁更激進的“新憲三部曲”,有助于其擺脫被動挨打的處境,避免被扣上“賣臺”與“抗拒改革”的大帽子,暫時取得了選戰(zhàn)議題的主導權,對其選情有一定的正面作用。泛藍的正面應戰(zhàn),還將迫使陳水扁在選前即對“新憲”的名稱與內容、其與“四不一沒有”的關系等做出明確表態(tài),無法繼續(xù)以模糊的言辭,既討好“臺獨基本教義派”,又騙取島內中間選民的支持。不過,這畢竟是泛藍不得已而為之的一招,陳水扁在此議題上本來就占有天時、地利、人和的優(yōu)勢,“綠攻藍守”的整體態(tài)勢難以扭轉。

  (四)“公投新憲”將給兩岸關系發(fā)展及和平統(tǒng)一帶來新的挑戰(zhàn)。與陳水扁的“公投制憲”相比,連戰(zhàn)除了在推動“新憲”的時間表較快外,還明確主張“新憲”的名稱是“中華民國新憲法”,必須先通過“公投入憲”,在“立法院”完成“公投新憲”的“立法”程序,實際上走的是體制內“修憲”的道路。而雙方在讓民眾直接“公投新憲”及在“新憲”的主要內容方面則差別不大。經(jīng)過藍、綠陣營在此次選舉中的激烈攻防,未來不論誰上臺,“新憲”都將成為今后幾年島內政治生活中的焦點議題,泛藍或泛綠都無法回避選民要求兌現(xiàn)競選承諾的壓力,從而使“修憲”或“制憲”均難以避免,且隨時都有失控的可能!肮缎聭棥辈粌H會使臺向“法理獨立”方向邁出一大步,也會進一步助長島內民眾的“自主意識”與分離傾向,給兩岸關系發(fā)展與和平統(tǒng)一帶來嚴峻挑戰(zhàn)。

  (五)島內初步出現(xiàn)“公投后遺癥”。民進黨當局鼓吹“公投”,各地也“有樣學樣”,目前已有多個縣市“議會”及鄉(xiāng)鎮(zhèn)市民代表會議提議“公投”獨立、爭取稅收。擁有新竹科學園區(qū)的新竹市、六輕石化工業(yè)區(qū)所在地云林縣麥寮鄉(xiāng)、農(nóng)業(yè)為主的苗栗縣,以及澎湖縣望安鄉(xiāng)等,日前都有“議員”擬提案辦理“獨立公投”。而南投縣“九二一重建促進協(xié)會”則于11月16日舉行“撤換九二一重建會執(zhí)行長郭瑤琪”的咨詢性“公投”。隨著“公投”被無限上綱,預計將會有更多的“公投”事例出現(xiàn),臺灣的政治亂象將愈演愈烈。

  來源:人民網(wǎng) 作者:趙會可

 
編輯: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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