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成都十一月十三日電 (記者肖龍聯(lián))黨政部門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在報刊社兼職,各級黨政部門和各報刊社應進行自查自糾,已兼職人員必須在今年十二月底前辭去所兼職職務。這是四川省五部門作出的一項規(guī)定。
由四川省紀委、省委宣傳部、省監(jiān)察廳、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新聞出版局日前聯(lián)合發(fā)出通知要求,各級黨政部門領導干部一律不得在報刊社兼任社長、總編輯(主編)、顧問或編委會成員、理事等職務;報刊社工作人員不得與黨委機關工作人員、政府機關公務員混崗;各級黨委機關工作人員、政府機關公務員一律不得兼任各報刊社的信息員、聯(lián)絡員和發(fā)行員等職務,報刊社也不得將編輯部設在或變相設在黨政機關內;各有關單位和部門應按照新聞出版總署頒發(fā)的《報刊社總編輯(主編)任職條件的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任命相關報刊社的社長、總編輯(主編),并報省級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凡不符合任職條件的,省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將不予認可和辦理社長、總編輯(主編)的登記注冊手續(xù)。
為此,記者采訪了省委宣傳部副部長陳華和四川省新聞出版局副局長魏善和,據(jù)介紹,四川省治理整頓黨政部門報刊已接近尾聲,該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作出了上述決定。
據(jù)了解,四川省從二00四年起將停止出版十四種報刊,十種報刊實行劃轉,三種期刊合并為一種后劃轉,兩種期刊實行管辦分離,一種期刊實行免費贈閱。
據(jù)報道,二00四年初,四川五部門將就黨政部門工作人員在報刊社兼職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如發(fā)現(xiàn)不認真自查自糾的報刊社及主管部門,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繼續(xù)與報刊社人員混崗的公務員,將由機構編制部門核銷公務員編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