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臺灣“大選”時,有位熟悉臺灣選情的評論人士說,臺灣的“選舉”,是在一群不理智的選民及一套不成熟的“選舉制度”之間進行的,每場“選舉”都猶如“姥姥門前的大戲”,口水戰(zhàn),抹黑戰(zhàn),甚至全武行全上。
轉眼4年過去了,現(xiàn)階段的臺灣政治,仍是只要勝選,就不擇手段。有些人甚至“挑著糞桶上陣”,選不贏你,也要臭死你。
如往年一樣,隨著“大選”的臨近,各種負面文宣即以各種面貌出現(xiàn),從電視廣告、平面手冊演進到影像光盤,將“選舉”抹黑撥糞文化發(fā)揮到淋漓盡致。很難想象,這樣“選舉”產生的政治人物,最后能得到多少民眾的尊敬。
雖然“選舉”抹黑撥糞文化,從來不是新鮮事,但這樣低劣的競選手法,隨著臺灣朝野競爭的日趨激烈而不斷翻新,但卻從未有人為此受到司法的懲罰或道德的譴責。更好玩的是,借“愛臺灣“之名而扣對手”紅帽子(親近大陸)“之舉,又成新的戰(zhàn)術。
泛綠陣營在借大陸之手打擊對方招數(shù)不靈之后,“非常報導”隨之出臺,但對于泛藍的反擊,綠營的反應竟是“民主社會有罵人的自由”。對此,只能說這是只準自己打人,不準別人回嘴。試想,如果泛藍也為陳水扁免費出張光盤,綠營會如何反應。
來源:摘自香港商報 作者:仲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