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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預售商品房12月1日起將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

2003年09月26日 06:12

  中新網9月26日電 北京市人民政府日前規(guī)定:從今年12月1日起,預售商品住宅實行以套內建筑面積計價。

  新華社的報道說,北京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在25日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說,這項規(guī)定已寫入了最近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將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所謂“套內建筑面積”,是由套內房屋的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三部分組成。

  這位負責人強調,以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并不意味著購房人放棄了共用建筑面積分攤,而是將可以分攤的共用建筑面積隨著套內建筑面積權利份額一并轉讓;竣工后套內實測面積與預測面積發(fā)生誤差時,按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當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購房人有權退房。

  這位負責人還說,采用套內建筑面積計價,表面上看房價上漲了,但由于計價面積的減少,購房人實際負擔的總房價款并不會發(fā)生改變。(王軍)

 
編輯:聞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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