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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皇后”“萍姐”欲百萬美元申請保釋被駁回

2003年09月11日 15:00

  中新網(wǎng)9月11日電 延宕多次的“偷渡皇后”鄭翠萍保釋聽證會,9日上午在紐約南區(qū)聯(lián)邦法院舉行。盡管萍姐辯護律師建議法官將保釋金設為一百萬美元,主審法官仍然以萍姐有“逃亡之虞”為由,駁回辯方保釋申請。被告鄭翠萍于聽證會后還押布碌侖中央看守所。

  據(jù)當?shù)厝A文媒體報道,9日的保釋聽證會是“萍姐”鄭翠萍自從7月被聯(lián)邦執(zhí)法官員自香港引渡回美之后,第二度出庭。法庭旁聽席上“座無虛席”。

  “萍姐”的辯護律師赫契塞向法官提出“相當嚴苛”的保釋條件,希望獲得檢方與法官同意。赫契塞建議法官將保釋金設為一百萬美元,同時建議以被告房地產(chǎn)及其有財務往來關系的親屬作為抵押與擔保人。

  美國聯(lián)邦助理檢察官麥高文當庭駁斥說,“萍姐案”極具爭議性,而且被告已有潛逃的不良紀錄,檢方強力反對被告交保候傳。

  法官表示,“萍姐”棄保潛逃的可能性相當高。法官相信,“萍姐”持有南美洲多國護照,駁回其保釋申請。

  現(xiàn)年53歲的“萍姐”,被媒體認為是近20年來最具代表性的華人蛇頭。美國聯(lián)邦檢方指控“萍姐”在長達20年策劃人口走私活動中,造成包括“金色冒險”號在內前后至少20名偷渡客死亡。其被控的走私人口等七項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可能面臨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的刑期。

 
編輯:林華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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