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8日電 中國大陸近來出臺了一批、取消了一批與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政策法規(guī)。法國華文媒體《歐洲時報》近日發(fā)表評論員文章指出,由于其著眼點圍繞著一個“民”字,且出招頻率極高,執(zhí)行了幾十年的“官本位”家法,可謂日新月異,絡繹向“民本位”傾斜,頗受海內外輿論的關注。
文章列舉道:中國大陸之收容遣送制度弊端曝光;新的婚姻法規(guī)取消以前結婚離婚均須單位“開證明”的公私不分的做法,取締令人難堪的婚前檢查;新的法律救助條款規(guī)定弱勢群體的平等訴訟權力,一言以蔽之,就是付不起律師費的窮人打官司由政府買單;處于改革開放中國之社會最底層的“民工”權利問題,也開始浮出“立法”層面,有些城市已經率先取消民工進城打工要辦“暫住證”的制度。包括經濟領域的為農民減一半賦稅的措施,凡此種種,不一而足。文章說,上述變法,萬變不離其宗:民權與民生。
文章認為,一次性出臺措施最多,將很多老掉牙的不合理規(guī)矩一古腦丟棄的當屬8月7日由中國公安部宣布的“30條便民利民措施”。這30條措施涉及戶籍、交通、出入境等方面,不僅關乎國人,也有便利外國人的條款。
文章認為,戶口這個詞,對于中國人來說有太多的強制與宿命色彩。這顯然已難以適應當今中國的改革開放、經濟發(fā)展對人才流動的要求。改革開放以來,這些僵死的條條框框,已經發(fā)生松動。此次出臺的變法,一是進一步方便人才流動,減少不必要環(huán)節(jié);二是考慮到人的基本權力。以前,出國留學生要注銷戶口,回來再注冊,何其麻煩;凡犯罪判刑的人,一朝獲罪,戶口立即被注銷,刑滿后成了有家不能回的人。這些做法都已成為歷史。新條款中使用最多的詞是“根據本人意愿”。這或許是中國戶籍政策從強制轉向自愿與自由的開始。
30條的另外一個重點是關于出入境的。出國,已從特權的神壇走下來。按需申領護照的進一步普及,將使大陸同胞最終實現(xiàn)自由進出國門。
另外,還有一條改革也使來華留學生成為受益者。他們將不再必須每年申請居留證,而是以學制長短為標準一次性獲得居留證。這甚至已經較西方國家的政策先行一步了。
文章肯定說,中共新一代領導人的很多新措施態(tài)度務實,就事論事,少有意識形態(tài)色彩,從立法的角度“還權于民”,受到輿論和民間的好評!皺酁槊袼茫闉槊袼怠,已成為中共新領導人的執(zhí)政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