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四日電 (記者孫璐朱小央鄭珊云)面對災難,告知還是隱瞞?民眾要求在第一時間獲得知情權是否合法?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委員們與相關部門官員就此展開了討論。
“我親身經歷了今年春節(jié)廣州‘非典型性肺炎’的恐慌,”來自廣州暨南大學的馬凱梅委員回憶說,當時,社會上的傳言滿天飛,民間相互告知“自救”方法,在傳言中板藍根和白醋一時脫銷,農歷正月初十那天,太過頻繁的通訊使得通訊系統(tǒng)癱瘓……當廣州市政府和廣東省衛(wèi)生廳向社會正式公布非典型肺炎病情以及患病人數和死亡人數之后,事態(tài)即刻就得到平息,大家繼而轉向于正常的預防治療工作。
民盟中央委員、廣州市副市長陳傳譽委員表示,當今社會通訊發(fā)達,信息傳播工具甚多,速度甚快,民間媒體(例如手機短信息、互聯網)的效力不可低估。主流媒體如果不及時作出反應,“民間媒體”就自然會成為輿論導向的主角。其實,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還是有權威的,市民們也是相信政府的。同時,政府也要相信市民們。面對突如其來的災難,簡單地采取隱瞞的態(tài)度封鎖消息如同掩耳盜鈴;相反,政府的透明度越高,表態(tài)越及時,謠言便越無處藏身,不攻自破。
“大中型城市是社會人口與財富的集中地,一旦發(fā)生突發(fā)事件,極易引起廣泛的恐慌,引發(fā)衍生災害和次生災害!泵裾烤葹木葷靖彼鹃L周銘說。他表示,通過最近發(fā)生的事件,政府正在考慮建立起一套處理危機的應變機制。在社會突發(fā)事件出現時,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有條不紊地處理化解各種不同的矛盾,并通過主流媒體發(fā)布權威消息,便可控制局面,保持社會的穩(wěn)定。
許多政協委員認為:不論何時,災難都不是人們所希望看到的,可是閉目塞聽并不意味著災難不曾發(fā)生,尊重公民的知情權,把新聞迅速、翔實地傳遞給公眾,是新聞媒體的職責,也是政府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