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丈夫將房子賣出后“故意失蹤”,昨日,正在辦理訴訟離婚的劉女士在望京網上發(fā)帖,發(fā)動街坊四鄰“人肉搜索”找丈夫。
劉女士稱,她與丈夫王某正在辦理訴訟離婚,此前她帶著3歲的女兒回秦皇島娘家養(yǎng)病,今年7月回到位于望京的家時,發(fā)現(xiàn)房門已換鎖,而且聯(lián)系不上丈夫。
昨日,該小區(qū)物業(yè)方證實,該房已易主,但不能透露目前業(yè)主的信息。
劉女士表示,她曾多次到丈夫常去的場所“蹲守”,也拜托其家長和朋友,均無下落,故于昨日在望京網等發(fā)帖,貼出丈夫的照片、姓名等信息,希望附近鄰居能提供線索。
同時,劉女士認為夫妻感情破裂與丈夫的老同學有關,在帖子中,她還將該同學所在單位科室信息公布。
“一天有200多個短信、100多個電話!”據王某的同學稱,其被無辜冤枉,現(xiàn)在生活受到嚴重困擾。
“是她不接我們的電話!弊蛉眨跄车母赣H說,當初買房時兒子借了朋友、同學的錢,對方聽說他們在鬧離婚,怕以后要不到錢,便拿出借條要求還錢,王家無奈才賣了房,“雖然是婚后共同財產,但也是共同債務”。王父表示,已留存相關證據,考慮起訴劉女士。
- 專家說法
擅自公開他人隱私或犯罪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職業(yè)倫理教研室主任許身健認為,肖像權、隱私權理應受到保護,沒有經過權利人的許可而擅自公開均屬違法,尤其是后果惡劣者已構成犯罪。他建議劉女士應繼續(xù)走訴訟離婚途徑,通過法律手段傳喚其出庭。 (記者張媛)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