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六旬的柯先生與35歲妻子方女士在網上征婚后重組家庭,因相互認為有外遇,男方要求離婚,近日,松江區(qū)法院以尚無證據表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依據,判決駁回了柯先生的訴訟請求。
2002年底,在外地工作的柯先生與本市的方女士在一家網絡婚介上認識。雖有24歲的年齡差距,但兩人很投緣。時年53歲的柯先生在第2年與方女士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結婚后生育一女兒。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丈夫長期在外地工作,再婚的兩人缺少溝通矛盾不斷。柯先生說,方女士脾氣暴躁,曾多次對他使用暴力。且婚后才知妻子婚前經歷復雜,曾與多名異性有過婚姻關系或不正當往來。特別使柯先生難忍的是,在2009年1月的一天夜里,柯先生從外地回上海過年,竟發(fā)現(xiàn)方女士在家中與其他異性同居。為此柯先生惱羞成怒,春節(jié)后,雙方分居。今年4月柯先生以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無法維持夫妻關系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方女士認為,是男同事到家里聊天,沒有與他同居;楹笳煞蜷L期熱衷于傳銷,她多次看見丈夫與其他女人在一起,早就懷疑他有外遇。方女士還曾多次帶著女兒前往丈夫的工作地尋找柯先生,想兩人好好談談。
法院認為,兩人系自由戀愛而結合,雙方雖再婚,但婚后育有一女,且結婚多年,有較好的感情基礎。由于雙方缺乏交流和溝通,在出現(xiàn)家庭矛盾之后又未采用正確的方式方法去對待,只是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引起夫妻不睦,但尚無證據表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記者 (祝玲 通訊員 胡衛(wèi)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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