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發(fā)生財產(chǎn)糾紛,男子任某將前妻劉某殺死肢解,藏尸家中5天后,將尸塊運到新家砌于陽臺墻內(nèi)(本報2009年3月28日報道)。昨天,任某和給他提供水泥砌尸體的女友焦某分別涉嫌故意殺人罪和幫助毀滅證據(jù)罪同在一中院受審。
死者母親參加旁聽,不停仰面哭泣。休庭后,死者的母親持拐棍砸向任某,被法警制止。
因財產(chǎn)糾紛殺前妻分尸
被告任某走進法庭時,向坐在旁聽席上的劉某母親說:“對不起”。
法庭上,檢方指控,去年3月5日7時,任某在石景山的家中,因離婚后財產(chǎn)糾紛,將前妻劉某殺死分尸,后將尸塊運到自已在門頭溝的新家,砌于陽臺中。與其同居的女友焦某明知任某殺人,仍幫其購買水泥砌埋尸塊。
任某說,他去年2月和劉某離婚,約定孩子和房子歸劉某。事發(fā)當天,劉某阻攔他上班,并提出不要孩子,也不要房子,要求將房子賣錢給她。
任某稱,劉某自己喝了農(nóng)藥,他也喝了,但都沒事。任某對法官說,以為反正一死,就將劉某掐死。劉某死后,任某擔心孩子回家害怕,他將尸體搬到廁所,肢解后放進五六個大垃圾袋。
女友稱幫忙只因怕被殺
劉某的尸塊在房屋中放了一周。同案者焦某說,她在任某的房子里聞到臭味,任某說下水道返水。
一周后,任某找搬家公司,將屋內(nèi)所有物品搬走,包括尸袋。焦某幫忙搬家。運到新家后,焦某給任某聯(lián)系購買水泥,任某將尸塊砌在陽臺中。
檢方指控任某犯故意殺人罪,焦某犯幫助毀滅證據(jù)罪。任某認可指控,焦某否認,稱對任某殺人不知情。
公訴人當庭宣讀焦某在警方的供述,焦某當時說猜到任某將劉某殺害,擔心任某還會殺她,就對任言聽計從。
任某述說殺人過程時,死者的母親不停地緊握拐棍,不時插話“撒謊!”法官幾次制止,老人身旁的兒子也數(shù)次捂住她的嘴。
任某要被法警帶走時,老人突然站起,手持拐棍砸向任某,法警抓住拐棍。任某低頭迅速離庭。此案未當庭宣判。
案件回放
男子謊稱前妻私奔
去年2月29日,任某與劉某離婚。之后半個月,劉某的家人無法聯(lián)系她,任某對劉某的哥哥說,房子賣了,劉某3月5日卷48萬元跟人跑了。劉某的哥哥報案,警方在任家暖氣片上發(fā)現(xiàn)血跡,隨后從新房陽臺墻內(nèi)挖出劉某尸塊。王殿學(xué) 常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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