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某藥業(yè)公司55歲的總經(jīng)理與來韶打工的湖南衡陽籍18歲女子保持情人關系近一年,由于老總出手越來越“吝嗇”,女子竟與哥哥、朋友結伙綁架該老總,結果在爭斗中將該老總捅死。日前,該女子等四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死刑及無期徒刑等刑罰。
來韶找不到工被老總包養(yǎng)
2006年7月,17歲的莫燕華從湖南投奔在廣東省韶關市打工的哥哥莫燕軍,但來韶一年有余也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
2007年8月的一天,莫燕華去到某休閑中心找工,湊巧遇到來此消遣的韶關市某藥業(yè)公司總經(jīng)理郭某。郭某以為莫是該中心的服務員,于是與她攀談。當晚,郭某在某臨江酒店開好一間房間后打電話給莫燕華,稱要與她商談工作的事。莫燕華來到后,郭某稱這間房是他長期包下的,要莫燕華幫他打理房間,工資一個月三千至五千元。隨后二人便在床上纏綿。事畢,郭某即給莫燕華發(fā)了2000元的“工資”。
不滿老總出手吝嗇起歹念
此后,莫燕華每個禮拜一至兩次接待郭某。起先,郭某每次給她一兩千元的“工資”,后來降至兩三百,引起莫燕華的不滿,莫燕華便萌發(fā)敲詐郭某一兩百萬元后離開韶關的歹念。
2008年7月上旬的一天,莫燕華與哥哥莫燕軍和朋友蘇軍預謀綁架勒索郭某,蘇軍與莫燕軍聽后均表示同意。當日下午4時許,莫燕華、蘇軍先行去到武江區(qū)五祖路某賓館,用蘇軍前女友湯某的假身份證開了602和603兩個房間。郭某來到莫燕華約定的房間后,蘇軍、莫燕軍便從衣柜中沖出,各持一把彈簧刀架在郭某的脖子上。在爭斗中,郭某被連捅數(shù)刀,當場死亡。隨后,三人搶走郭某的手機、戒指等財物逃回出租屋,給莫燕軍的女友文某留下1000元后,包出租車逃離韶關去深圳。
2008年8月13日、15日,韶關警方在深圳市分別將莫燕華、莫燕軍、文某、蘇軍抓獲歸案。同年12月24日,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并于2009年1月9日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蘇軍死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判處莫燕軍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判處莫燕華無期徒刑,并處罰金15000元;判處文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記者 閆曉光 通訊員 汪次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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