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省15萬食品經營戶在健康體檢時將不再被要求查乙肝,而只檢查甲肝、戊肝,這意味著食品從業(yè)人員持續(xù)十多年的乙肝體檢正式終結。
記者昨從省工商局獲悉,本月正式頒布實施的《湖北省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簡稱《辦法》)第24條規(guī)定:“ 食品經營者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后,每年應當對食品經營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yè)人員應當取得當?shù)剜l(xiāng)鎮(zhèn)以上醫(yī)療機構的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加辛〖、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相關負責人介紹,國家新近公布執(zhí)行的《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guī)定,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中,不再包括患乙型病毒性肝炎者。而在此前,食品行業(yè)體檢時乙肝屬于必檢項目,且規(guī)定乙肝病毒攜帶者不能獲得此類健康證。我省此次頒布實施的《辦法》正是遵照以上國家新法規(guī)制定。
此外,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昨還透露,到工商部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將不收任何費用,包括工本費。(楚天金報 柯銳 徐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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