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滿月的男嬰被月嫂喂奶后發(fā)生嗆奶事件,導致呼吸衰竭險些死亡。嬰兒家屬起訴月嫂和勞務中心索賠近7萬元。昨日下午,此案在海淀法院開庭。
月嫂喂奶被指不專業(yè)
男嬰的父親劉先生訴稱,兒子滿月后,家人找了愛寶寶勞務服務中心的月嫂廉某照顧。去年10月7日,廉某服務的第一天,將兒子平放在沙發(fā)上喂奶致其嗆奶,其后廉某又違反常理將孩子平放在嬰兒床上。家屬及時撥打了120,兒子被送到兒童醫(yī)院后發(fā)現(xiàn)呼吸衰竭,在重癥監(jiān)護室搶救后才脫險。
劉先生的母親當庭說,廉某到家后,她專門告訴廉某孩子是早產(chǎn)兒,需要抱著喂奶,每次只能喂70毫升至80毫升的奶,并在當日下午給廉某演示了三次抱著喂奶,但當晚,廉某讓嬰兒平躺著吃奶,并自作主張地喂了110毫升奶。
劉先生認為兩被告是專門提供對嬰幼兒服務的,廉某不能做到對寶寶精心呵護,導致兒子險些死亡。他向兩被告索賠6.9萬余元。
嬰兒患先天性喉骨軟化病
兩被告的代理律師稱,嬰兒的呼吸衰竭與月嫂廉某的服務無關(guān),反而是廉某事后的周到服務為搶救嬰兒爭取了時間。
代理律師表示,嬰兒的奶奶并沒有給廉某演示喂奶,廉某是使用正常的方法喂奶,當時給嬰兒頭部下方墊了一個墊子,讓嬰兒側(cè)躺著喂奶,并不是原告所說的平躺著喂奶,而且喂110毫升的奶也是正常的量。
該律師稱,嬰兒后經(jīng)診斷患有先天性喉骨軟化病,但嬰兒的家人沒有將此病告訴廉某,呼吸衰竭正是此病造成,嗆奶并不必然導致呼吸衰竭。
法院將指定專業(yè)機構(gòu)鑒定
由于原被告均未能就自己的主張充分舉證,法官表示將由法院指定專業(yè)機構(gòu)進行鑒定,以確定嬰兒的呼吸衰竭是因為自身疾病,還是月嫂喂奶方式。
休庭后,嬰兒的父親劉先生表示,孩子只在廉某喂奶的當天出現(xiàn)過呼吸衰竭,其他時候的喂奶都沒有嗆過。
劉先生提供了嬰兒當時吃的奶粉包裝袋,上面寫著:喂奶時應抱著嬰兒,如疏忽照顧可能會引起嬰兒窒息。(記者王殿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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