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普達廣告被指侵犯肖像權 時尚男孩索賠100萬
2008年08月27日 09:21 來源:京華時報 發(fā)表評論
網(wǎng)絡紅人、“極地陽光”博主劉奕均偶然發(fā)現(xiàn)自己博客中的照片,被擅自用在多普達手機的廣告上,于是將多普達通訊有限公司和北京觸動傳媒廣告有限公司訴至朝陽法院。昨天,劉奕均說,他認為兩家公司構成侵權已提出100萬元的索賠。
劉奕均起訴稱,他是“2006中國國際美容時尚周”的形象代言人,造型師為他量身打造了10種不同風格的時尚造型。同年10月24日,他將這些照片發(fā)表在自己的博客——“極地陽光”上。
今年5月份,他無意間在多處北京觸動傳媒的視頻廣告欄內(nèi),發(fā)現(xiàn)貼著自己造型照片的多普達D600型號手機廣告。劉奕均認為,多普達通訊有限公司和北京觸動傳媒廣告公司的行為已侵犯了他的肖像權,因此提出百萬索賠。
昨天下午,記者致電多普達通訊公司。其法務部工作人員表示,公司已經(jīng)接到法院傳票,法務部有專人負責準備此案,目前還不便表態(tài),需等待法律裁決。北京觸動傳媒廣告公司則表示,不便接受采訪。朝陽法院表示,將擇日開庭審理此案。(記者劉杰)
【編輯:段紅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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