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臂管轄”可能撬動跨國訴訟
據《每日經濟新聞》了解,跨國集體訴訟并非沒有先例,而惠普消費者也并非是第一個到美國境內維權的群體。早在2007年,首例中國消費者狀告美國博士倫問題護理液已于當地時間3月30日,在紐約州地方最高法院成功立案,此前中國第一起空難國際賠償訴訟——包頭空難案打開了中國糾紛美國訴訟的大門。
“對我們(中國律師)來講,去美國訴訟也是一個新概念!必撠煵┦總、包頭空難這兩起跨國訴訟的上海雷曼律師事務所北京分所律師郝俊波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中國消費者同惠普的 “質量門”事件,看上去惠普中國公司、消費者、侵權地點等諸多因素雖然都跟美國沒有關系,按照中國的法律制度,這種官司應該在中國國內解決。但是,美國民事訴訟中有一個重要的原則是 “長臂管轄”(LongArmJurisdiction),即只要被告和立案法院所在地存在某種 “最低聯系”(MinimumContacts),而且原告所提權利要求和這種聯系有關時,該法院就對被告具有屬人管轄權,可以對被告發(fā)出傳票,哪怕被告在州外甚至國外。
據了解,“最低聯系”的范圍十分廣泛。比如,可以是被告 “有意接受”(PurposefullyAvailment),或者被告在法院所在地有“營業(yè)活動”(TransactionofBusiness),跨國公司母子公司等等。
針對消費者欲境外訴訟惠普事件,《每日經濟新聞》發(fā)郵件至美國惠普總部負責企業(yè)媒體關系相關人士,詢問惠普總部如何看待此事,將如何應對?是否會調整惠普同消費者解決糾紛的方案?該人士回復郵件稱,惠普中國公關經理叢明將回復記者的問題。
在4月19日~21日三天內,《每日經濟新聞》多次致電中國惠普信息產品集團市場部及中小企業(yè)業(yè)務總監(jiān)蕭振義,電話均未接通,給其發(fā)去短信也未獲回應。叢明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目前并沒有接到相關信息,不發(fā)表任何言論,而對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要求采訪相關惠普中國高層,叢明表示,目前領導出差不方便接受采訪。
叢明表示,截至2010年4月14日,惠普客戶反饋中心已經累計接到44066個電話,其中73%的客戶來電為一般性咨詢,27%為各類問題反映和處理。在此期間,惠普針對每臺受影響的問題筆記本電腦的具體情況都嚴格依照“三包”規(guī)定,已為6301名用戶提供了免費維修或延長保修的解決方案,審核并接受了1792名用戶的退換機要求或維修費補貼,惠普現有的全國500多家服務中心在未來一年內將實現翻倍等。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