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青島海爾高管迫不得已集體離職?
2008年04月21日 10:38 來源:廣州日報 發(fā)表評論
看似是正常的人事更迭,但背后卻隱藏著更大的利益得失。青島海爾日前披露,包括公司董事、副總經(jīng)理張智春、董事王召興和副總經(jīng)理張世玉在內(nèi)的多名高管集體因“個人原因”請求辭去公司職務的書面報告。而令業(yè)界關注的則是這些高管集體辭職的原因,因為辭職對他們來講意味著放棄公司給予的超過千萬元的股權。分析認為,高管的集體離職并不是簡單的現(xiàn)象,背后肯定有更深層次的原因,而對幾位高管來說,或許實在是“迫不得已”的事情。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高管中除獨立董事王超外皆為青島海爾2006年制定管理層股權激勵方案草案的重點獎勵對象。其中王召興獲授期權數(shù)量為200萬份,獲授期權占期權計劃總量比例為2.50%,占對應標的股票0.17%;而董事張智春也有獲授期權100萬份;張世玉100萬份;而董秘紀東也有80萬份。他們的離職也就意味著放棄這些股權,按照公司確定的7.63元/股的行權價格,這些高管離職放棄的都是動輒超過千萬元的預期收益,獲得股權最少的董秘紀東也有超過600萬元的預期收益。
據(jù)悉,激勵計劃明確表示,“激勵對象因辭職而離職的,自離職之日起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部分即被取消。”(劉新宇)
【編輯:馬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