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惠普電腦集體維權事件,昨天中消協(xié)投訴部部長王前虎接受采訪時表示,召回算不上懲罰,而且也遠遠不夠,“太輕了”。
王前虎表示,按照現(xiàn)有的法規(guī),廠商有義務做好善后處理,使消費者得到合理補償并避免消費者受到二次傷害。“對于惠普這些受害的消費者,廠商除了召回或維修產(chǎn)品外,還應承擔消費者的間接直接損失。如租用電腦費用,維修時打車費用等!
惠普電腦集體維權事件公益律師團王義峰表示,上周五已向質檢總局快遞了申訴書,目前已有300名消費者同律師團簽訂代理協(xié)議。
對此,惠普中國公關部門昨天重申之前的表述稱,“如果在保修范圍內的,將免費維修,如果是保修時間外的,可能要消費者自己出錢維修。但是還沒有考慮到召回!
另有來自惠普內部的消息稱,惠普市場公關團隊已被該公司的法務部門要求“禁言”,該人士稱,按照外企的相關流程,此類事件通常都只能由法務部門單線處理。(記者彭梧 林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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