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類申請 最易被拒
紐約移民律師陳梅說,最近廣州領事館拒簽的中國大陸結婚移民申請很多。她發(fā)現(xiàn),目前紐約華人中兩類結婚移民最容易被拒絕。
一是申請人通過與公民結婚來到美國,入籍成為公民后離婚,回到中國與有孩子的人結婚,再申請對方(受益人)移民美國。二為申請人通過商務考察簽證(B-1)、探親旅游簽證(B-2)來美,與留在大陸配偶申請離婚,然后與美國公民結婚。他們拿到公民身分后再離婚,然后回到中國大陸尋找配偶。
這些申請人按照中國大陸配偶的不同,可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申請人與原配重新結婚,再申請原配移民美國;第二類為申請人回到中國找離異帶孩子的配偶,但這些配偶的原配身在美國,沒有身份。
她說,如果受益人的前夫在美國,廣州領事館就基本斷定這是假結婚,他們花錢通過結婚移民的方式幫配偶和孩子辦綠卡。在申請移民簽證時,受益人要填寫原來配偶的情況。這些受益人在美國駐廣州領事館中就聲明“原配離家多年,不知去向”。但是,領事館簽證官心里明白。
▋專門機構 調(diào)查作假
曹楊親民從最近案件中發(fā)現(xiàn),美國國務院外交安全服務局(Diplomatic Security Service)開始調(diào)查結婚移民的申請。過去,領事館主要調(diào)查外國受益人的情況,現(xiàn)在他們把調(diào)查的范圍從國外延伸到美國國內(nèi)了。
她說,對申請人和受益人雙方都在美國的調(diào)查一直都有。“外州調(diào)查的比較多,紐約調(diào)查的少!彼烙嫞@可能是紐約申請人眾多的原因。調(diào)查人員會拿照片給其親友觀看,問他們是否認識這個人,試圖從中發(fā)現(xiàn)假的婚姻。
她的這位申請人是美國公民,今年50多歲,結過三次婚。第三個妻子住在福建省,今年40多歲,此次婚姻是這名婦女的第二次結婚。公民為其第三個妻子提出移民申請,批準書寄到廣州領事館,領事館就把申請放在一邊,申請人去信催問,回信講把“申請已轉到調(diào)查部門”。
后來,申請人的兒子給父親打電話,告知有人向他們夫妻詢問其父親的婚姻情況。“他們把照片給媳婦看,媳婦說不認識!彼麄兒髞碛旨s見申請人的兒子,兒子講“知道”。他們并給申請人兒子一張名片,名片上的機構就是國務院外交安全服務局。她說,調(diào)查人員還約見申請人,告訴他調(diào)查人員已經(jīng)查出,他曾經(jīng)和第一個妻子去年一起回國。他們還對他的財務狀況進行調(diào)查,從中發(fā)現(xiàn)申請人和第一個妻子共同出錢購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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