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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近來發(fā)文部署選舉十七大代表,2220名十七大代表的選舉將在明年6月前完成。選舉方案中的若干新舉措引發(fā)傳媒普遍關注,其中廣為注目的是各省、區(qū)、市在確定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之前,要向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通報并聽取意見。
中共黨內選舉代表,需與黨外人士“通氣”,這在歷史上是第一次。
眾所周知,中共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過去雖然一直是選舉產生,但須在黨內先推薦、醞釀、平衡、討論后再進行。此前大陸各級黨政機構在換屆人事安排上,有事前通報并聽取民主黨派意見的程序,但作為中共全國代表大會之前的選舉安排,沒有明確需與民主黨派“通氣”。
4年前的十六大代表的選舉強調在程序上保證民主,但也都限于黨內。盡管當時浙江、新疆等省區(qū)開始試行接受民眾監(jiān)督,但也沒涉及與民主黨派“通氣”。
中共黨務專家解讀十七大這一變化時認為,中共決心在進一步擴大黨內民主的同時,在黨務上趨向黨外透明,提高認同度,進而營造政治體制改革的民主氛圍。
中共中央黨校教授高新民認為,中共是個長期執(zhí)政的黨,是中國的領導核心,黨的事務影響到整個社會,向民主黨派征求意見有利于獲取黨外認同,加強執(zhí)政基礎。
而此間政情觀察人士則更愿意將此舉看作是中共推動政治和諧的制度安排。政治和諧是社會和諧的重要而敏感的組成部分,現代政治集中表現為政黨政治,黨際關系和諧是政治和諧的基礎。
從大陸目前的政治狀況來看,加強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人士的團結成為實現政治和諧的當務之急。因此,中共擴大黨內民主,可以看作是為增加黨內政治和諧;而黨務向外,以透明獲得更大范圍和程度的認同則是為增加黨際之間的和諧。
與事先“通氣”相類似的舉措,對長期執(zhí)政的大黨在和諧語境下處理黨際關系, 改善執(zhí)政黨形象,完善多黨合作、政治協商制度,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探索符合中國實際的和諧政治道路等都可能具有“破冰”意義。
和諧社會的核心是社會各種群體的利益和諧共存、協調實現。在各種利益中,政治利益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政治和諧是社會和諧的前提和保障。
而政治協商制度正是保證政治和諧的重要制度。鞏固中共與各民主黨派及無黨派人士的團結合作有利于政治和諧。而“通氣”并聽取意見的舉措則從制度安排上保證和推動了這樣的合作。
(摘自美國《僑報》11月20日評論,有刪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