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原因離境數年 耆老返美仍有可能
2008年05月29日 16:20 發(fā)表評論
問:我于2002年申請父母移民獲得簽證,2004年父母來到美國,兩人在美國住了3個月左右又回到中國至今,現在我有幾個問題請教:
1.他們現在又想再來美國,可以嗎?用什么簡單有效辦法(兩老都有75歲以上)。2.我母親至今未收到正式綠卡,我也寫信多次到移民局查問,得到回信都說正在辦理。3.以前我看到有一個案例說,只要申請一個簽證到美國海關再填一個表格,綠卡就會寄出,不知是否這樣?
律師解答:1.如果你的父母能夠證明他們之所以不能返回美國是因為非常特殊的理由,他們還是有可能順利返回美國;如果不行,而他們還想移民美國,那你只能重新為他們做移民申請;當然他們的年齡會成為移民美國的一個障礙;2.如果綠卡幾年都沒有收到,當事人只能通過申請補發(fā)綠卡的申請方式進行;移民局的表格為I-90;3.持移民簽證的新移民到美國后的3個月內一般都會收到綠卡;如長時間沒有消息,當事人只有申請補發(fā)綠卡。(來源:美國《明報》)
【編輯:張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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