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19日電 據(jù)菲律賓《商報》報道,菲律賓選舉署十八日禁止敏賈明·李(音)和前農(nóng)改部長巴登牙南擔任伊沙貝拉省及武六干省長,至少直至選舉署解決了其被擊敗對手所提出的請求之后。
選舉署在另一個決議中否決了執(zhí)行李氏及巴登牙南提出的復議動議。那是有關選舉署第二分部于去年十二月份被迫退位的伊沙貝拉省長巴達加和武六干省長敏洛沙的決定。
選舉署署長迷洛告訴記者,選舉署無異議地表決了李氏應被禁止上任伊沙貝拉省長,至少直至他們就有利于他的逆轉選票結果作出最終決定后。
他說:“我們都同意,不能該下令執(zhí)行,因為巴達加的選票少了一萬七千張。逆轉的結果太大。”
在二零零七年,巴達加以一萬七千零七票之差贏了李氏。但是,在去年十二月的選票鑒識后,第二分部說,真正的選票統(tǒng)計應該是李氏獲十九萬九千四百三十五票,巴達加十九萬八千三百八十四票,或前者以一千零五十一票之差勝出。
選舉署在決議案中說:“李氏在二零零七年的勝利仍然未能清楚地確立。一千零五十一票的差距并未能夠有力支持李氏的立場,尤其是要面對復議的動議,這是請求重新評估第二分部的結果。”
選舉署也裁定,它無法批準巴登牙南提出的動議,直至它解決了敏洛沙提出的復議動議之后。
選舉署第二分部在重新點票的結果顯示了巴登牙南在二零零七年得到了三十四萬二千二百九十五票,而敏洛沙是三十三萬七千九百七十四票后,敏洛沙要被命令下臺。
迷洛說,他們不是必定地懷疑以費勒委員為首的第二分部所作出的決定?墒牵f過,在執(zhí)行動議前,最好是等待對案件的最終探討結果。
他說:“也許他們只是想更深入研究案件,法律的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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