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21日電 據(jù)加拿大《明報》報道,加拿大華裔李榕遇害命案19日進行第10天聆訊,控方傳召另一名負責盤問馮楚明的警員,公開警方與馮楚明展開數(shù)小時心理攻防,“踢爆”馮楚明所說不在場證據(jù)的過程。警方以多項證據(jù),逐一戳破馮楚明的故事疑點,馮楚明則4度更改故事版本。
控方當日傳召華裔警長張成斌作證,并將2006年6月17日盤問馮楚明的對話紀錄呈堂。張成斌在盤問時發(fā)現(xiàn)馮楚明的口供有多項疑點,特別是不在場證據(jù)方面。馮楚明供稱,5月26日案發(fā)當日,梁國威駕車接他下班,并在車上邀他一同犯案,結(jié)果遭他拒絕,才將他送回溫東的住處。
但張成斌認為馮楚明的汽車仍然放在工作地點,梁國威將其送回家而不是送去取車,未免不合常理。
此外,馮楚明指當晚梁國威犯案后,曾在深夜約他出來吃宵夜。但警方過濾馮楚明的手提電話通話紀錄后,發(fā)現(xiàn)梁國威當晚并未打電話給他。馮楚明立即改口,稱梁國威是“親自過來敲門”,而不是打手提電話。馮楚明辯稱5月26日在7時左右由梁國威駕車送他回家,但警方從電話紀錄中發(fā)現(xiàn),馮楚明于7時15分致電前妻。而聲稱當時在家的馮楚明,其電話定位紀錄卻顯示他當時正在前往列治文途中。
所有罪狀推給梁國威
馮楚明這時只好承認,當時確實有和梁國威前往河石賭場接李榕上車,也知曉梁國威殺人搶錢的計劃。他指梁國威是與他認識7年的“好兄弟”,因此才說謊來“幫兄弟”。不過張成斌隨即表示,馮楚明將所有罪狀推給梁國威,并不像“幫兄弟”。
馮楚明指當時他堅定拒絕與梁國威一起殺害李榕,所以在李榕上車后,他便自行下車,在列治文第3路上的一間越南餐館吃宵夜,之后去第3路上的一間游樂場所“看人打機”。接近午夜時,梁國威駕車接他返家,這時李榕已不在車上。
張成斌認為馮楚明了解梁國威的殺人計劃,上車后發(fā)現(xiàn)目標李榕不見蹤影,車上僅有一個女裝手袋,卻不感到困惑及驚慌,情況非常不合理。警方立即派人前往馮楚明所說的游樂場所取得監(jiān)視錄像畫面查證,“踢爆”馮楚明的不在場證明全屬偽造。
張成斌以證據(jù)質(zhì)問馮楚明,馮楚明則馬上改口,承認自己沒有去越南餐廳和游樂場所,而是于晚上9時回到溫東的家中。他指當時前妻也在家中,只不過在熟睡。張成斌則再度拿出手提電話通訊紀錄,證實凌晨2時18分馮楚明前妻以手提電話致電馮楚明,兩人并交談約25秒。張成斌質(zhì)問馮楚明如果人在家中,為何同樣在家中的前妻要打電話找人。馮楚明則辯稱前妻并不知道他在家,但未有進一步解釋電話內(nèi)容。
控方20日將會播放一段長達3小時的錄像畫面,內(nèi)容則是馮楚明殺害李榕的案件重組過程。檢控官安達尼(Karima Andani)透露,這段錄像畫面將會是強而有力的關(guān)鍵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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