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泰國旅游及體育部的通告,近來有大量游客持過量沒有貼煙類印花的香煙入境,違反了泰國的相關法令而被逮捕。為此,負責上述事件的泰國煙酒稅務廳頒布通告,提醒赴泰游客,行前請了解攜帶煙酒等物品入境泰國的相關規(guī)定。
游客攜帶相關物品入境泰國的相關規(guī)定:
- 攜帶酒類,每人持有量不得超過1公升。
- 攜帶煙草,總重量或任一種煙草分量不超過500克(包括雪茄、普通煙草、調(diào)制煙草、咀嚼香煙),一般香煙則不準超過200盒。
- 游客離境,每人持泰銖不可超過5萬,以下國家除外:緬甸、老撾、柬埔寨、馬來西亞和越南。 游客入境所持泰銖數(shù)量不限。
- 無論出境或入境,游客所持外幣,不受數(shù)量限制。倘若外幣總數(shù)額超過2萬美元或同等,須在海關向工作人員申報,若不申報視為違反刑法追究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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