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25日電 臺灣《聯(lián)合報》25日刊出署名文章說,臺灣檢察機構(gòu)年度人事調(diào)動拉開序幕,整個檢察系統(tǒng)為此揣測及討論得熱鬧紛紛。相形之下,“大家長”陳聰明此際又引發(fā)爭議,在檢察體系卻激不起波濤。如今,“總長”在各式逼退聲浪里載沉載浮,檢察官們冷眼旁觀,一心只在乎人事升遷。殊不知,“總長”尊嚴流失時,檢察官的公信力也會隨浪漂走了。
文章摘錄如下:
檢察年度人事調(diào)動,隨著部分地區(qū)檢察長的更迭拉開序幕。接下來,誰能到二審占個缺,誰能排入檢察首長的待選行列,誰能當上一審主任檢察官,整個檢察系統(tǒng)為此揣測及討論得熱鬧紛紛。相形之下,“大家長”陳聰明此際又引發(fā)爭議,在檢察體系卻激不起波濤。
就任兩年多來,陳的去留不時成為話題,最近愈發(fā)激烈!胺▌詹块L”王清峰擺明不支持,“立委”不停爆料其交往復雜,再加上名嘴助陣幫腔,陳聰明的聲譽又一次遭到重創(chuàng)。
奇怪的是,“總長”忙著澄清、解釋、護位,底下檢察官們卻無聲無息,不聞不問,不挺不怒。大家對個別人事升遷的關(guān)心,遠大過對“總長”聲譽的關(guān)注,檢察官的心思真的無意放在大處嗎?“這是大人的事”,很多檢察官這么想,認為“總長”的事太過遙遠,看看自己和周遭人的“升官”比較實在。
但這真的只是“大人”的事嗎?“總長”是檢察系統(tǒng)的代表,榮辱與共,無法切割:如果“總長”無端受辱,檢察官怎可視而不見,放任別人說三道四?如果“總長”行為確實有負所托,檢察官難道可以無動于衷,自我墮落?
陳聰明是享有任期保障的首任“總長”,他若能表現(xiàn)檢察氣概,風光做完四年,當然最好;但如果他的行止背道而馳,差錯不斷,毀敗檢察體系的形象,該怎么收場?是由“法務部長”冷嘲熱諷逼退位?是眼睜睜看“立委”名嘴轟他下臺?還是檢察官發(fā)出內(nèi)省之聲,向社會宣示檢察體系需要什么樣的領(lǐng)導人?這當然不是“大人”的事,而是所有檢察官的事。
如今,“總長”在各式逼退聲浪里載沉載浮,檢察官們冷眼旁觀,一心只在乎人事升遷。殊不知,“總長”尊嚴流失時,檢察官的公信力也隨浪漂走了。(王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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