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9日電 臺灣《聯合報》今日在頭版頭條報道,臺灣多位“立委”批評臺北一○一大樓董事長陳敏熏月領五十萬元(新臺幣,下同)高薪,經營績效卻很差,要求臺當局“財政部”撤換陳敏熏,副主管曾銘宗答復,“將在一個月內處理!
官員透露,將檢討陳敏熏的適任性,評估是否撤換。陳敏熏的經營績效不好,一○一大樓的資本額二百四十五億元,今年已虧一百二十億元,“虧掉半個股本了!
另外,“立委”還要求撤換與綠營關系密切的開發(fā)金控董事長林誠一。“立委”指出,開發(fā)金經營績效不佳,且林誠一屢次缺席“立院”質詢,未盡公股代表義務,應予撤換。
陳敏熏這屆董事長任期到明年三月。五•二○后,臺當局內部曾討論她的去留,有人主張應到她的任期屆滿為止;但也有不同意見,認為公司治理主要是看績效,一○一虧損累累,董事長早該換人了。
一○一大樓的股東兆豐銀行也指出,因大樓經營不善,今年兆豐銀行必須提列兩億元的投資損失。
臺“財政委員會”8日審查臺灣金控二○○九年度預算,日前才以證人身份被特偵組約談的陳敏熏,昨天再度請假,引起多位“立委”不滿,并要求“財政部”檢討適任性。
特偵組查出,陳敏熏家族與陳水扁家族有上億元資金往來。國民黨籍“立委”盧秀燕質詢指出,她能當上一○一董事長,全靠陳水扁夫人吳淑珍的關系;另一位“立委”羅淑蕾則說,陳敏熏在一○一董事會出席率只有百分之六十五,她連基本要求都達不到。
對于多位“立委”要求撤換陳敏熏,曾銘宗指出,將要求臺灣銀行評估陳敏熏的適任性,并盡快提出相關報告。臺銀高層主管說,陳敏熏目前是開發(fā)金董事,再由開發(fā)金派到一○一的法人代表;但陳敏熏的開發(fā)金董事是臺銀的法人代表,因此臺銀具有陳敏熏的一○一董事席次的任命權。臺銀強調,將提供陳敏熏出席一○一董事會的紀錄、經營績效等數據,呈交“財政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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