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4日電 香港《明報》11月4日發(fā)表歐陽五撰寫的文章指出,中國體壇“兩個名女人的戰(zhàn)爭”,近日在內地引起哄動,一邊是中國首枚跳水奧運金牌獲得者、國家跳水隊現(xiàn)任領隊周繼紅,另一邊是兩位跳水女王(各擁4枚奧運金牌)伏明霞、郭晶晶的恩師、前中國跳水隊副總教練于芬。二人為了若干獎金弄到將要對簿公堂的地步,似乎已超出一般金錢恩怨的框架。
文章摘錄如下:
問題來自于芬抱怨本當屬于她的18筆獎金出了問題,矛頭直指周繼紅,于是媒體出現(xiàn)“于芬告周貪污獎金”一類火爆字眼。
舉凡大賽之后,中國體育高層都要犒賞三軍以至涉及的方方面面,某教練員透露,每次大賽前,有關部門都會下發(fā)一份文件,詳列獎金分配方案,受益者涵蓋奪取佳績運動員的現(xiàn)任主管教練、各地方輸送教練;如奧運奪冠,階段帶過此隊員的教練、中學的體育老師等也有份沾光。正是在這一獎勵制度下,早已退出國家隊的于芬憑其“桃李滿天下”,在此次糾紛中所聲稱被拖欠獎金接近200萬人民幣。
究竟誰是誰非,恐怕一時不會水落石出,但耐人尋味的是內地終于有體育界人士公開向政府主管部門“為錢發(fā)難”,且要“以法壓政”——用法院仲裁金錢糾紛。
內地的體育健兒從少年體校到省市青年隊、成年隊,最終踏入國家隊殿堂,一路均由國家體育機器或曰體育國家機器打造,該人自然儼然成為“國家財產(chǎn)”。這在物質貧乏、推崇集體主義的毛澤東時代尚能平安無事,但在物欲橫流、強調自我的今天,則屢生事端。當年“馬家軍”的解體即與此有關,來自遼寧窮鄉(xiāng)僻壤的女弟子在知悉自己掙來的3輛平治汽車(世錦賽冠軍獎品)不應只由馬俊仁駕駛或掌管后,加之其它原因,終于向馬發(fā)難,這與今日于芬的個案多少有些異曲同工。
中國體育的“舉國體制”其實早已受到質疑與沖擊,女子網(wǎng)球優(yōu)秀運動員結伙在國外賽練結合、李娜與鄭潔的夫妻檔形式以及劉翔的“海外單飛”取得的碩果,均加劇了革新求變的壓力,而商業(yè)大潮的沖擊力度更甚,2008福布斯中國名人收入排行榜,姚明、劉翔分列狀元與探花,于是多年習慣在國家撥款下經(jīng)營的國家體育總局及其下屬分管部門也競相出手分食這塊“大蛋糕”,然則如何“瓜分”有時會鬧笑話。例如內地媒體透露,中國籃協(xié)最初表示要從姚明每年的收入中抽取一半提成,以今年為例可達近2億元,而姚明則在自傳里認為“他們不配得到這筆收入”,中國籃協(xié)最終只得到3%到5%的分成。姚明的強硬,部分源自他已完全脫出國家體育部門的管制。
于芬告狀一事如何發(fā)展,尚待觀察。有學者認為,她對獎金的質疑觸及到一個避無可避的問題——對中國體育界現(xiàn)有體制的變革,尤其在經(jīng)濟基礎變化后如何制度跟進,這也是這場“戰(zhàn)爭”有點意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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