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6月22日電 (記者 周兆軍 張蔚然)預備役軍官法修正案草案22日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進行審議。中央軍委委員、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李繼耐在向會議作說明時表示,這次修改預備役軍官法,以健全和完善預備役軍官制度、進一步提高國防動員能力為目標。
李繼耐說,修正案草案在保持現(xiàn)行法律整體結構基本不變的情況下,將原來的10章56條調整為11章65條,并對部分條文進行了修改:
——增加“預備役軍官的征召”一章,對預備役軍官戰(zhàn)時征召的組織領導、職責分工、征召程序、重點環(huán)節(jié)等作了明確。其主要目的是:為預備役軍官戰(zhàn)時征召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據(jù);注重征召內容的完整性,對戰(zhàn)時征召工作進行規(guī)范;著眼于強化預備役軍官的使命意識,使他們隨時準備依法應召,遂行作戰(zhàn)任務。
——規(guī)范預備役軍官的管理制度。修正案草案將軍兵種政治部納入預備役軍官管理部門之中,建立預備役軍官管理工作中軍地聯(lián)系會議制度。
——調整預備役軍官的退役年齡,將團職以下預備役軍官平時服預備役的最高年齡下調5歲。
——增加對預備役軍官的褒獎內容。修正案草案規(guī)定預備役軍官退出預備役時,根據(jù)其服預備役的時間和貢獻,辦法榮譽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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