醞釀了一年之久的《民政部關于建立高齡津(補)貼制度先行地區(qū)的通報》即將對外公布。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不少地方發(fā)放高齡津貼沒有按照規(guī)定標準去進行,目前僅有6個省區(qū)市按月發(fā)放津貼。(6月8日《中國經濟周刊》)
必須舍得切下高齡津貼這塊“蛋糕”
據此前媒體報道,今年4月1日,安徽太和一位85歲的老人,因兒子去世后無人照料而活活餓死。數日后,類似的悲劇再度發(fā)生:4月9日,北京通州80多歲的老人柴玉吉餓死家中,盡管她有四個兒子。
辛勞一生的老人被餓死,深深刺痛你我尚存的良心。要想杜絕此類悲劇不再發(fā)生,當然有賴于多重深層、立體交叉的社會作為——著眼于最基本的生活救助,比如發(fā)放高齡津貼,無疑更具現實意義。
始于去年9月的“高齡津貼”推廣,之所以進展至今仍讓人“不太滿意”,不是簡單的“錢”的問題。因為,率先實行“高齡津貼”制度的寧夏,以及隨后跟進的云南,恰恰都是經濟相對欠發(fā)達地區(qū)。作為對比,沿海經濟強省竟然缺席。
康德說過:老年,好比夜鶯,應有他的夜曲。在民生至上的新形勢下,我們不僅要把財富“蛋糕”不斷做大,也要通過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讓老人安享晚年,唱好“夜曲”,就必須舍得從社會財富中切下應該屬于他們的一塊“蛋糕”,包括高齡津貼。王景曙
高齡津貼發(fā)放起點應該定在70歲
在筆者看來,將高齡津(補)貼發(fā)放的年齡起點定在80歲,有些偏高。筆者認為,定在70歲比較合適。
一方面,以70歲為起點更具普惠意義,F有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完善,造成了大批“保障外”老人。而在這類群體中,70歲以上老人占了相當多數。另一方面,公共財政能夠負擔得起。2009年全國稅收總收入完成59514.7億元,同比增收5290.91億元。將高齡津貼起點定在70歲,公共財政完全有能力承擔。
政策制定不能留死角。在工作、生活壓力日益加重的情況下,單靠獨生子女組合的家庭承擔贍養(yǎng)老人的義務,負擔無疑是沉重的。而我國當前的收入分配格局,呈現出重國家、輕個人的情況。政府既然要分擔責任,就應該將更多群體納入制度陽光普照之下——在筆者看來,將高齡津貼起點定在70歲,宜早不宜遲。張瑞東
筆者認為,目前階段高齡津貼等社會福利的發(fā)放,存在著“走彎路”的嫌疑。試想,資金一方面需要層層下撥,另一方面卻缺乏強有力的監(jiān)督“保駕護航”,誰能保證不會半路殺出個挪用借用的“程咬金”呢?尤其是在GDP增長成為不少地方政府“第一要務”的當下,社會福利資金發(fā)放,不但與GDP至上思維相悖,更不能使一些官員政績簿驚艷,這自然引不起足夠的興趣。
所以筆者認為,正是高齡津貼發(fā)放的這種“拐彎抹角”,正是社會福利制度缺少剛性原則和標準,才給了一些地方政府隨意作為的機會。因此,要想使高齡津貼等社會福利制度真正落到實處,亟須充分滿足公眾知情權,并開通資金垂直管理的“直通車”。楊海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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