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西安市公安局就“4·24”女交警被碾壓案召開了新聞發(fā)布會。案犯馬志明等人于4月27日22時在蘭州市落網,案件勝利告破。
馬志明,男,現(xiàn)年44歲,陜西省榆林市人,曾與人合伙在內蒙古開辦煤礦,后因股權糾紛,于2008年7月7日,指使和雇傭社會無業(yè)人員將煤礦一職工毆打致死。作案后,馬志明負罪潛逃,被公安部列為B級通緝在逃犯。
據(jù)馬志明交待,因其負案在身,在女交警張昂攔車檢查時,驚恐之中奪路而逃,并知道將張昂拖行倒地。同車的還有坐在副駕駛位置的女友和后排的一名同鄉(xiāng)。
逃逸后,馬志明駕車逃至西五路78號院門前,換下陜O·01696車牌,將車牌拋至高新區(qū)一垃圾桶內。將肇事車輛車牌換為陜K·ZR088,隨后馬志明攜女友逃往蘭州。
關于陜O·01696號車牌的來源,馬志明交待是其公司原雇傭司機薛某于2009年4、5月間通過非法渠道制作獲取的。目前,犯罪嫌疑人馬志明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此外,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長王海玲向駕車將張昂送往中心醫(yī)院緊急救治的佘育洲表示感謝。女交警張昂因優(yōu)肱骨骨干粉碎性骨折,多處軟組織損傷還在住院治療當中,目前傷勢已經穩(wěn)定,正在恢復當中。
發(fā)布會最后,王海玲將公安部門承諾的1萬元懸賞金兌現(xiàn)給了為此案提供重要線索的群眾。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