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強一案中,其妻子周曉亞可謂是一名關鍵性人物。她不僅經(jīng)常為老公“介紹”受賄業(yè)務,還將一筆筆“進貢”來源,詳細記入小賬本上。
“收錢是因為我是文強老婆”
和文強不同的是,昨日庭上,周曉亞對公訴機關指控和文強共同受賄的88筆、共計800多萬的犯罪事實完全沒有異議。當公訴機關在庭上問周曉亞為何要和文強一起受賄時,周曉亞給出了一個讓人啼笑皆非的回答:“收錢是因為我是文強老婆!
她說,家中的錢財都掌握在自己手中,她和文強育有一兒,沒有正當職業(yè),平時愛炒股。兒子開網(wǎng)吧時,她和文強資助了23萬元。自己和文強共有八九處房產(chǎn),其中,海棠曉月那一套,光裝修和家具就總共花費100萬元。
“很多時候都是我直接接受他人請托!敝軙詠喺f,很多人包括公安機關一些干警、官員要找文強幫忙,都會先找到她,由她來告訴文強。
一個小賬本記明受賄金額
在法庭調(diào)查時,周曉亞與文強的辯護律師均詢問周曉亞,對檢察機關指控的88筆共計800余萬元收受別人錢財?shù)挠涗,跨度長達10多年,何以記得如此清晰?
周曉亞回答,自己與文強共同收受的錢財,一般都記錄在一個小本子上,“收了錢,我一般會和文強說一聲,是誰送的,送了多少!
一個春節(jié)“進賬”幾十萬
周曉亞說,自己在被公安機關拘留后的第一天,就開始交代和文強共同受賄的犯罪事實。據(jù)她回憶,每一年春節(jié),都有很多人上門拜年送“紅包”,一般一個春節(jié)都會“進賬”幾十萬。
周曉亞說,在別人送“紅包”托文強辦事的眾多請托中,有一筆“紅包”錢是如數(shù)退還了的。當時,杜某為了讓自己女婿能在某派出所競爭上崗成功,向文強行賄20萬元。后事情沒辦成,文強就叫周曉亞把錢退了回去,“除了這一筆之外,即使事沒辦成,其他‘紅包’也沒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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