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石家莊一月九日電 河北省政府九日通報了二00八年蔚縣李家洼煤礦瞞報事故查處情況。這起造成三十四人死亡的惡意瞞報責任事故,最終導致六十六人受處,其中已有四十八名事故責任人被追刑責。
通報說,蔚縣原縣委書記李宏興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原縣長祁建華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原副縣長王鳳忠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另有多人被判處有期徒刑。
二00八年七月十四日,張家口市蔚縣李家洼煤礦新井發(fā)生特別重大炸藥燃燒事故。事故發(fā)生后,礦主為逃避法律制裁惡意瞞報,秘密安排人員轉移遇難者遺體至外地處理,與遇難者家屬私下進行高額賠償,拆毀設備,破壞現(xiàn)場,銷毀技術資料和各類賬目。
蔚縣南留莊鎮(zhèn)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及部分工作人員組織或參與瞞報事故,收買記者封鎖消息,組織所謂的核查組搞假核查,做假筆錄、寫假材料用以欺騙上級,同時安排人員蓄意誤導賬目核查,賄賂核查人員。
經(jīng)中國國務院調查組調查核實,認定這是一起非法盜采國家資源、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惡意瞞報的責任事故,事故造成三十四人死亡、一人失蹤。
通報顯示,目前,已有四十八名事故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中公職人員二十四人,包括處級七名、科級以下十七名。此外,河北省還對張家口市、蔚縣十八名相關責任人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其中蔚縣縣委原宣傳部部長、副部長、新聞科副科長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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