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庭審中,公訴人區(qū)贊權在詢問成瑞龍時,成瑞龍供述了殺害佛山兩名民警的細節(jié)。他透露他與蘭啟榮于1998年5月回到佛山,是想再次對第一宗綁架的海鮮老板實施報復。不成想,在剛回到佛山市區(qū)時,遇到便衣警察盤查。
公訴人:在路上當時遇到多少名警察對你們進行攔截?
成瑞龍:一到兩個。
公訴人:警察開著摩托車?
成:當時我們也不知道,當時警察是從城區(qū)那邊走過去。
公訴人:當時警察有沒有穿制服?
成:沒有。
公訴人:那你們怎么知道他們是警察?
成:他們說了:“我們是警察!
公訴人:那你聽到是警察之后怎么樣?
成:他叫我們拿出身份證,我們是沒有真身份證。我還拿了一個夾包,他就叫我拿身份證,因為我后面一個口袋也有一個假身份證,但是給人一看根本都不像,所以我就不愿意拿出來。他們叫我打開那個夾包,夾包有密碼,他叫我打開,我說不要吧,他一定要拉開,他用力撕了兩下,我怕他撕爛了,我說反正里面也沒什么東西,后來我就打開了包,他搜到我那張假身份證。我覺得已經(jīng)沒有辦法避了,他搜我包的時候。我故意退了兩步,拿出槍,一舉槍,他就往后退了幾步,我就開槍了。
公訴人:當時你的槍是放在什么地方?
成:我放在褲腰帶里面。
公訴人:你手槍有沒有上膛?
成:我的手槍一直都上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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