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晚,北京海淀區(qū)政府對12月14日北塢村發(fā)生的自焚事件作出回應。
《關于北塢村騰退拆遷事件的情況說明》稱,北塢村騰退拆遷工作是北京市委推進北京市城鄉(xiāng)一體化工作的試點,目前北塢村試點舊村騰退拆遷正處于最后階段。截至12月12日,只剩下2戶沒有簽訂騰退協(xié)議。
為了加快騰退進程,區(qū)相關單位研究決定12月14日下午到剩余2戶之一的北塢村李飛(化名)家里商談具體騰退事宜,其他工作人員在院外待命。
在商談期間,李飛的鄰居北塢村272號突然開門,戶主二兒媳李曉玲突然跑出,大喊:“有人正在倒汽油,你們快進來救人!甭動嵑,現(xiàn)場工作人員和消防戰(zhàn)士迅速進入272號院內,透過窗戶發(fā)現(xiàn)屋內戶主長子席新柱正在往身上倒汽油,正當消防戰(zhàn)士向席新柱噴灑阻燃泡沫時,席新柱突然點燃打火機。消防戰(zhàn)士迅速將火撲滅,院外待命的醫(yī)療急救人員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將席送往304醫(yī)院。
12月14日下午2時許,海淀北塢村,席新柱點燃身上汽油自焚。家屬稱,事因強制騰退(強拆)。3天的救治后,頭、手多處被燒傷的席新柱已蘇醒,但未脫離危險。
事后,席家房屋被拆除。
回國處理房屋拆遷
席家人稱,在北塢村的房產是席新柱的父親在世時購買,作價6000元。
席新柱的妻子龍淑芳說,1990年,席家與房主李某達成協(xié)議,用6000元現(xiàn)金購得該房產。席家的《海淀區(qū)居民私有房屋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顯示,2000年在海淀區(qū)規(guī)劃管理局辦理相關手續(xù)后,席家房屋進行了改擴建。
“席新柱6月份回國的。”龍淑芳說,她們一家3口中,自己和女兒已入籍美國,席新柱也拿到了“綠卡”。這套院子,一直由父母和弟弟席新強一家共5口人居住。這次拆遷,主要由作為長子的席新柱來辦,席新柱專程來處理拆遷及補償事宜。
“曾遭不明男子圍毆”
席家稱,多次與拆遷人員協(xié)商后,確認自家房產面積為311.79平米。
“騰退未達成一致!饼埵绶颊f,主要的分歧是房屋性質和估價兩方面?吹焦纼r僅為26萬元,席家再也沒主動找過拆遷人員。
龍淑芳稱,11月24日晚8時許,席新柱、弟弟席新強等在門前聊天,突然沖出6名不明身份的男子。
席新強說,他跑開了,席新柱被對方圍住毆打。事后,診斷為右腿及右手腕骨折,席新柱住院治療。報案后,警方介入調查,席家稱至今沒有消息。
貼公告要強制騰退
被打后,拆遷人員兩次來家中商量騰退事宜,席家讓對方到醫(yī)院找席新柱協(xié)商,“他們沒去醫(yī)院找!饼埵绶颊f。
12月11日,村委會在席家外墻貼出公告,要求12月15日上午8點前自行騰退,否則將強制執(zhí)行。公告還稱,席新柱在騰退期限內未達成補償安置協(xié)議,經四季青鎮(zhèn)政府調解,仍未達成一致,決定對其實行強制騰退。其中還確認席新柱宅基地面積置換北塢嘉園南里一套124.93平方米的三居室和兩套94.21平方米的兩居室,并補償款項64萬余元。對此,席家人認為補償不公,自己是居民,不是村民,不應按“宅基地等面積置換樓房”的政策,應該按居民待遇給商品房,而不是經適房。
龍淑芳稱,得知公告內容后,席新柱出院回家。
龍淑芳稱,12月13日晚,幾名自稱四季青鎮(zhèn)政府人員的人敲門,稱想進屋談騰退的事。龍淑芳拒絕對方,說可以協(xié)商,但為了安全要求次日下午2點來家談。她還要求對丈夫被打給出說法。
龍淑芳說,她感覺到要強制騰退了。龍淑芳告訴對方,強拆要帶法院判決,否則將用生命捍衛(wèi)財產。
“門外百人男子自焚”
12月14日上午,龍淑芳看到在村里廢墟中“多了一些身穿類似防彈衣、頭戴鐵盔的年輕人來回走動”。
龍淑芳說,當日下午1點多,席家門外聚集上百人,席家和鄰居家四周被圍上警戒線。龍淑芳說,頭戴鐵盔、身穿防爆服的一隊人進入院內。
此時,席新柱讓這些人出去。龍淑芳看見丈夫用來引燃煤爐的小桶汽油澆在身上,拿出打火機。龍淑芳去搶丈夫手中的打火機時,強拆人員還喊“你點啊”之類的話。
龍淑芳說,她找電話求助時,聽到身后“噗”的一聲。她回頭看見丈夫身上燃起了大火,現(xiàn)場人員立即撲滅了火。龍淑芳和八旬的婆婆被人強制送上一輛面包車時,席新柱還躺在大廳的地上,身上冒著煙氣。事后,席新柱被送往304醫(yī)院搶救。
- 村民困惑
“自愿騰退”是否合法?
北塢村采取“自愿騰退”的拆遷方式,即以村委會為主體,依據村民自治章程,在村民代表民主決策、監(jiān)督等基礎上制定騰退方案。對此,多位北塢村村民昨晚坦言,他們并非“自愿騰退”。
北塢村西側的門頭馨村北2區(qū),租住著不少從北塢村搬來的村民。
一位村民表示,他在自家小院加蓋了二層小樓,靠房屋出租每月收入近萬元,搬遷后,他家兩口子的退休金加起來才1000多元。該說法得到多名村民證實,他們質疑這種沒有法律手續(xù)的拆遷方式是否合法?
居民村民待遇是否平等?
在《北塢村騰退改造方案》中規(guī)定:“在騰退公告的騰退期限內,騰退人與被騰人達不成騰退補償協(xié)議的,自騰退期限屆滿之日起15日內,經當事人申請由四季青鎮(zhèn)人民政府調解,15日內達不成調解協(xié)議,由玉泉村村委會按《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guī)定對被騰退人執(zhí)行強行騰退。”
對此,龍淑芳稱,席家人屬于居民,歸街道辦管,不應實施北塢村針對村民的騰退政策。自家房屋雖在北塢村,但不應該在騰退的范圍內,應該補償商品房而不是經適房。
一些村民稱,北塢村像席新柱家這樣為“居民房”的村民大約占到了15%,拿的補償普遍比其他村民高,“席家的補償標準不算高!
專家說法
“自愿騰退”應每戶同意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民生問題專家胡星斗表示,村民“自愿騰退”作為一種試點模式,在沒有開發(fā)商介入、沒有拆遷許可證的前提下,當地政府作為拆遷方,應保證取得每戶村民的同意,至少應該經過村民代表大會的民主投票,避免由少數人決定拆遷補償方案。
“在充分取得民主同意的條件下,這種騰退方式是合法的!彼f。
胡星斗強調,“自愿騰退”應取得每戶同意,重點是要保證村民是真實的自愿。“理想方法是讓每戶房主在拆遷補償協(xié)議上親自簽字,不能讓任何人代簽,除非房主沒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胡星斗說,如果無法保證真實自愿,會造成“被自愿”拆遷甚至“強制拆遷”的后果,“強拆剝奪的是私有財產,違反了憲法和物權法,是犯罪行為!
居民村民平等待遇合理
胡星斗稱,無論是在城市還是農村,只有房產屬于個人,房屋依附的土地歸國家所有。
他認為,目前城鎮(zhèn)人口不被允許到農村置辦房產,如果席新柱購買的房屋占用的是國有土地,拆遷方應該按照城鎮(zhèn)安置辦法給予補償,“但也未必是商品房,城鎮(zhèn)拆遷安置,也有很多是經濟適用房。”
胡星斗說,如果該房屋占用的是農村宅基地,則席新柱的購房行為已經違法,“這樣就和小產權房沒區(qū)別了!彼f,即便如此,當地政府的強拆行為也有待商榷,應該按照政府合法征用,再騰退拆除的程序來辦理,必須符合法律程序。
對于補償,胡星斗認為,鎮(zhèn)政府按照其他村民的拆遷補償,給予席家平等待遇是合理的做法。
推廣“自愿騰退”需監(jiān)管
作為北京市城鄉(xiāng)一體化工作的試點,有消息稱這種“自愿騰退”的拆遷還將在北京其他地方推廣。
對此,胡星斗建議,這種模式推廣需要健全拆遷過程中的監(jiān)管機制。
首先,需要拆遷方與每戶村民進行平等協(xié)商談判,就補償金額、房產安置等環(huán)節(jié)達成一致;此外要有獨立的中介機構對被騰退人的房產做出價值評估;補償方案和民意表達要做到公開及時!巴擎(zhèn)政府成立的開發(fā)公司與村委會達成協(xié)議,拆遷關系到個人財產的保護,這種協(xié)議是無效的!焙嵌氛f,村委會只應起到組織協(xié)調的作用,不是做決定的角色。
這樣才能保證程序與結果的公平。
本報記者 甘浩 張寧 孟祥超 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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