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身家過億的前重慶市人大代表黎強“涉黑”團伙一案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公訴機關指控,黎強作為渝強公司、強勁公司、黎強房地產(chǎn)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上述公司實施非法經(jīng)營犯罪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參與非法經(jīng)營數(shù)額為1.2億余元,違法所得5711萬余元,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情節(jié)特別嚴重;作為渝強公司、渝強出租汽車公司、黎強房地產(chǎn)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上述公司實施偷稅犯罪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參與逃避繳納稅款6224萬余元,數(shù)額巨大并占應納稅額30%以上。
檢方指控稱,以黎強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強占重慶市客車市場份額的慣用手法是:先投入車輛進行非法營運,然后采取攔車、砸車、堵路、打架斗毆等違法犯罪手段,排擠、打壓其他客運公司,并通過操作上訪及集體上訪、制造群體性事件向政府施壓,伺機獲取營運指標,并最終確立了在重慶客運市場的強勢地位。
攔公交車放氣 向政府施壓
檢方指控的一個典型案例,勾勒出黎強集團的斂財路線圖。
2000年9月30日,黎強旗下的渝強公司在未取得正式營運手續(xù)的情況下,擅自開通魚洞(重慶市巴南區(qū)政府所在地—記者注)至沙坪壩線路,與公交公司人員發(fā)生糾紛。
當天,黎強決定由來有剛等人帶領車主及部分家屬到巴南區(qū)試車道(系省道——記者注)攔堵公交公司客車。16時許,他們將公交公司310、327等線路的數(shù)輛客車強行攔下,并給車輛輪胎放氣,造成過往車輛被堵兩個多小時,省道渝合公路交通大癱瘓,大量乘客和附近居民的出行受到影響。
10月2日,因渝強公司的兩輛客車被公交公司人員攔停、放氣,為報復公交公司,同日,黎強安排人攔截公交公司一輛310路車,群毆對方駕駛員,致其受傷住院22天。隨后雙方公司人員相互攔車,造成車輛堵塞,交通癱瘓。
10月5日,為使擅自開通營運的魚沙線能獲得營運手續(xù),黎強等人開會商討,并決定由來有剛等人組織到市政府上訪,將事情鬧大,迫使政府出面解決。
10月6日上午,來有剛等人分乘兩輛渝強公司的客車,到市政府集體上訪,打出橫幅、高呼口號,嚴重擾亂了信訪秩序。
2000年年底,經(jīng)有關部門協(xié)調,渝強公司最終獲得了魚沙線11輛客運車輛的指標,而公交公司只獲得了9輛車的指標。
2006年5月8日,黎強公司所屬的羚羊出租車在重慶長安鈴木汽車公司4S店加機油造成發(fā)動機出現(xiàn)故障或動力不足。黎強獲知后,組織何永紅、來有剛、伍樹峰和部分經(jīng)營車主開會,商定先由車主開車與來有剛一起去找鈴木公司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就堵塞鈴木公司大門,以達到換車或者換發(fā)動機的目的。
同日下午,來有剛組織出租車主等80余人到巴南區(qū)魚洞鈴木公司大門,雙方協(xié)商未果。
5月9日,在來有剛組織下,100余輛出租車、200余名經(jīng)營車主、駕駛員及親屬相約到鈴木公司大門處圍堵,制造群體性事件,現(xiàn)場聚集圍觀群眾上百人,鈴木公司及外圍交通道路全部中斷,造成鈴木公司物流通道阻斷累計達5小時,停產(chǎn)達3小時,損失總額達62.81萬元。后被告人黎強出面施壓,鈴木公司被迫滿足其不合理要求后才得以疏通。
攔車堵門是家常便飯
公訴人用了2小時10分鐘才念完長達59頁的起訴書,其中,指控具體違法事實的部分就有32頁,指控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列舉了3項事實,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則列舉了4項事實,尋釁滋事罪列舉了8項事實。
這些指控顯示,攔截競爭對手的車輛、圍堵大門等做法,是黎強所掌管的公司的家常便飯。
一個典型案例是,2004年7月,重慶冠忠(第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365線經(jīng)批準延伸至巴南區(qū)民主村,與渝強公司魚朝線部分重合,影響到渝強公司利益。被告人何永紅指使魚朝線車主對365線進行攔阻。
2004年8月10日至12日,魚朝線車主連續(xù)3天對365線車輛進行攔截。在8月12日,攔阻時間從上午8時許持續(xù)至下午14時許,引發(fā)渝黔路渝南大道從南坪7公里到南泉炒油廠一段交通癱瘓。公安人員趕往現(xiàn)場進行疏導時,參堵人員仍不聽勸阻,繼續(xù)攔堵。后何永紅代表渝強公司參加巴南區(qū)政府就該堵車事件組織的協(xié)調會,并堅持不同意延線,365線被迫停止延線,至今未開通。
2006年5月,渝強公司與掛靠該公司的27位車主因車輛報廢問題產(chǎn)生糾紛。車主多次到渝強公司要求解決此事,引起被告人黎強的不滿。2006年8月3日下午,在被告人黎強的授意下,被告人來有剛、黎德明邀約被告人陳萬友、郭顯立、蔣強、雷恩科、鄧成倫、陳義、李吳勇(另案處理)等人來到渝強公司毆打車主,造成許洪清、黃有萍等人多處受傷。
案發(fā)后,公安機關將蔣強、雷恩科、鄧成倫、李吳勇等人抓獲,黎強指使來有剛給每個被抓捕的人在看守所上賬500元。事后,黎德明給郭顯立1萬元。
集體上訪砸縣長車 毆打公安人員
檢方指控,黎強集團慣用上訪及集體上訪、制造群體性事件向政府施壓。
2004年,渝強公司與重慶東贏恒康公司(以下簡稱東贏公司)均想收購由重慶鋼城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經(jīng)營管理的100輛重慶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生活服務車,東贏公司已經(jīng)先期購買了一部分服務車。
2004年10月,黎強為了達到收購服務車的目的,授意來有剛組織數(shù)十名特鋼廠生活服務車經(jīng)營者到沙坪壩區(qū)政府上訪鬧事。半個小時后,上訪者被有關人員接到沙坪壩區(qū)交管所,商談解決辦法。事后,渝強公司補助自己開車去上訪的駕駛員每人200元“油費”。
2006年,付培軍將渝強公司經(jīng)營的南坪至璧山縣客運車輛座位數(shù)和璧山車站進站等問題向黎強、何永紅匯報后,黎、何和來有剛等人決定,為了給政府施加壓力,由來有剛帶領付培軍組織人上訪鬧事。
7月3日,來有剛、付培軍組織60余人上訪鬧事。下午,重慶市委信訪辦召集相關部門負責人和黎強、何永紅協(xié)調,因黎強等人提出的要求太高,協(xié)調未果。
16時左右,當璧山縣副縣長等人準備乘車離開時,接到消息的來有剛授意付培軍等人組織、煽動上訪人員對該副縣長乘坐的車進行踢砸圍攻、攔堵,不準車輛通過。
在公安人員趕到現(xiàn)場維持秩序時,付培軍等人對公安人員進行抓扯、撕咬和毆打,暴力抗拒執(zhí)法,致使公安多人受傷。
事后,市運管局等相關部門決定將渝強公司該線路12輛客車的核定載客座位數(shù)由23座增加為29座,渝強公司最終達到了客運車輛變相升值的目的。 (田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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