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黑惡“保護傘”骨干黃代強、陳濤、趙利民等同案被逮捕,陳洪剛涉嚴重違紀“兩規(guī)”中
經(jīng)2009年9月22日重慶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許可,經(jīng)市紀委審查移送司法機關,經(jīng)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批準,2009年9月26日原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文強、原市公安局副局長彭長健因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和涉嫌受賄等職務犯罪被警方執(zhí)行逮捕。文強黑惡“保護傘”骨干黃代強、陳濤、趙利明、李寒彬等一批同案人員此前已被執(zhí)行逮捕!吧婧诼漶R”的原交警總隊長陳洪剛因嚴重違紀正“兩規(guī)”審查中。
相關方面通報: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保護傘”文強長期以來,伙同其“心腹”骨干黃代強(原刑警總隊副總隊長)、陳濤(原治安總隊副總隊長)、趙利明(原經(jīng)偵總隊總隊長)、李寒彬(原刑警總隊“打黑”支隊支隊長)等人,利用職務之便,涉嫌先后為王天倫、岳寧、龔剛模、謝才萍、王小軍、陳明亮、馬當和“亮點”等多個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的團伙充當保護。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進行殺人、搶劫、綁架、故意傷害、組織、容留賣淫、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強迫交易、尋釁滋事等犯罪活動。與此同時,文強等人還涉嫌強奸、洗錢、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非法持有彈藥、幫助毀滅證據(jù)、高利轉(zhuǎn)貸、偽造國家機關印章、偽造公司企業(yè)印章、介紹賣淫以及巨額受賄等多項犯罪。
初步查明:文強、彭長健和骨干成員等利用手中職權,徇私枉法、買官賣官、大肆收受巨額賄賂。偵查中共查扣其涉案資產(chǎn)價值上億元,尚有涉案資金轉(zhuǎn)移海外在追查中。
文強道德敗壞、包養(yǎng)情婦、長期嫖娼、賭博成性。
黑惡不除,百姓難安。文強等被執(zhí)行逮捕,是打黑除惡斗爭取得顯著成果的重要標志。充分彰顯了黨和政府的決心,是人民與正義的勝利,是打黑反腐的勝利。這場打黑除惡斗爭正向縱深推進,正義之劍將繼續(xù)“亮劍”山城,還百姓一片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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