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村官犯罪越來越引起社會關注,其案件性質和影響絲毫不遜于其他級別的官員。昨天,記者從鄭州市檢察院獲悉,2005年以來,鄭州檢察機關共查處涉農職務犯罪183人,其中村組干部占80%,涉及貪污、受賄和挪用公款3個罪名的占90%。此類案件多為窩案、串案,有的村委在案發(fā)后甚至全體覆沒。那么,什么是村官“多病”的癥結呢?
“三宗罪”占九成
鄭州市檢察院統(tǒng)計的數字顯示,涉農經濟犯罪的主體為基層村組工作人員,國家公職人員則以科級以下干部居多。2005年以來,在檢察機關查辦的183人中,村組干部147人,占80%;鄉(xiāng)(鎮(zhèn))站、所工作人員36人,占20%。而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5%。
涉農職務犯罪主要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3種罪名,占涉案總人數的90%。
多為共同犯罪
涉農職務犯罪主要集中在經濟比較發(fā)達、征地面積大、地理位置優(yōu)越的縣(市)、區(qū)周邊地帶,涉及農村土地征用開發(fā)和農、林補貼的案件占較大比例,約占案件總數的63%。支農惠農資金管理、農村社會保障、優(yōu)撫等專項款物管理也占一定比例。
引起檢察官們關注的是,窩案、串案突出。涉案人員大多相互勾結,共同作案,有的村組和上級主管部門上下聯手,形成串案;或多名負責人串通一氣,分工合作,形成窩案。管城區(qū)檢察院在辦理該區(qū)十八里河鎮(zhèn)八郎寨村黨支部書記喬某等6人特大挪用公款、受賄一案中,村黨支部副書記徐某、村委會主任李某及3名村黨支部委員相互勾結,共同貪污、挪用公款,造成村委班子成員幾乎全體覆沒。從調查統(tǒng)計情況看,目前涉農職務犯罪人員被判處緩刑、免予刑事處罰的占涉案總人數的60%。
缺乏監(jiān)督財務“混賬”
村官犯罪,病根何在?檢察官們通過調查分析認為,缺乏有效的監(jiān)督是一大根源。首先現行的“村財鄉(xiāng)管”流于形式,盡管各種款項必須經過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會計中心,但對具體支付項目、支付渠道和用途,缺少必要的跟蹤監(jiān)督。村民理財小組有名無實,按規(guī)定有關票據經村民理財小組蓋章方能下賬,但對票據真?zhèn)、支付是否合理則缺少必要的審核。有的會計身兼數職,既管錢又管賬,白條支出,下賬不及時,票據長期積壓,造成了賬務管理上的漏洞。
此外,發(fā)生職務犯罪案件的村組和鄉(xiāng)鎮(zhèn),多存在資金管理松弛、制度不嚴等現象,職能部門不能做到涉農資金的跟蹤監(jiān)督。一些村委收入、支出全憑一支筆、一張嘴,紙片賬、提兜賬、坐收坐支現象嚴重。上百萬元的項目資金沒有單據,甚至出現村委和村辦企業(yè)賬目混記現象,致使個別人亂中取利。財務管理混亂也為案件偵查造成了障礙,往往在涉案款物的認定上缺乏依據,這也是造成緩刑、免刑的使用率過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村官職務犯罪,部分緣于法律意識淡薄。鄭州市檢察院反貪干警認為,涉案村官大多數綜合素質較低,很容易被侵蝕,一些村干部甚至分不清哪些行為是辦公務,哪些行為是違法違紀。
針對村官的職務犯罪,鄭州市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認為,除村官的整體素質亟待提高外,加強對農村財務、政務和涉農專項資金管理刻不容緩。檢察機關將進一步加大查處涉農職務犯罪力度,對犯罪金額巨大、情節(jié)惡劣、老百姓反映強烈的案件,堅決從快從重判處,嚴格控制緩刑、免刑的使用條件。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記者劉昌武通訊員王匯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