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安部交管局負責人日前表示,其正醞釀與保監(jiān)會、銀監(jiān)會等部門協(xié)調(diào),凡酒后駕駛發(fā)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駕駛,將納入銀行個人不良記錄。這一做法將使酒后駕駛的處罰力度延伸至更深層面,但能否從根本上減少“馬路殺手”,一時引起中國社會熱議。
家住安徽合肥的私家車主趙坤剛買了房子,每月供房要花去千元薪水。對像他一樣還房貸的人來說,個人貸款的信用記錄非常重要。
盡管這一政策加大了對醉酒駕駛的懲罰力度,但相比其他國家的法律規(guī)定,中國對醉酒駕駛的懲罰是很輕的。趙坤說,“現(xiàn)在酒后駕駛最多就是拘留15天,而且很多地方交警對道路的管理和檢查一段時間嚴、一段時間松,很多司機對酒后駕駛都抱有僥幸心理。”
近期,中國各地頻發(fā)酒后駕車導致的惡性交通事故。法律界人士認為,違法成本太低是酒后駕車現(xiàn)象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之一。據(jù)統(tǒng)計,今年上半年全國共查處酒后交通違法事件22.2萬起,比去年同期增長8.7%。
駕齡只有一年的梅杰是浙江紹興一家公司的白領(lǐng),他坦承有時也會在聚會飲酒之后開車回家。對于將醉酒駕駛納入銀行信用記錄,梅杰認為這種做法的出發(fā)點不錯,但所采取的方式不太恰當。
“最近出現(xiàn)的幾起重大醉駕交通事故幾乎都是那些所謂的‘富二代’做的,這些人會在乎個人銀行信用嗎?這個政策對他們恐怕沒有什么威懾力!泵方苷f。
所謂“富二代”,是指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最早一代民營企業(yè)家“富一代”的子女。他們大多出生在80年代,依靠繼承家產(chǎn),年紀輕輕便擁有豐厚的財富。
有心理專家認為,一些“富二代”過度崇尚個性、追求刺激,以至于對社會法律和他人生命漠然視之,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心理因素之一。
從執(zhí)法人員的角度,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警官芮峰說:“酒后駕駛是導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采取一些措施加強酒后駕駛的預防、檢查和處罰,非常必要!
芮峰認為,提高車輛保險費率、納入銀行個人不良記錄,加強了酒后駕駛發(fā)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駕駛行為的經(jīng)濟處罰力度,使得司機在駕車上路時有了一個新的約束力。
而暨南大學法學院教授梁玉霞卻持不同的看法,提高車輛保險費率是一種較為有效的方法,但是“納入銀行個人不良記錄是沒有道理的”。梁玉霞說:“金融機構(gòu)并不是一個法律執(zhí)行機構(gòu),無權(quán)執(zhí)行法律處罰,且醉駕者是違反了交通法規(guī),與個人信用并沒有必然聯(lián)系。”
梁玉霞認為,成都發(fā)生的孫偉銘醉酒駕車致四人死亡,一審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死刑,讓很多人對醉駕導致的刑罰有了重新認識,一定程度上能扼制同類事情的發(fā)生!斑@說明法律制度運用恰當能起到有效的作用,但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交通肇事罪的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绷河裣颊f。(朱青 賴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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