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在很多人的概念里面,信訪這個概念就等同于上訪,但是最近一段時間,有一條跟信訪有關的新聞卻拓展了這個概念,信訪也可以是下訪。今天我們就來關注中辦、國辦轉發(fā)的中共中央政法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意見》,巖松怎么看待這個意見?
白巖松(評論員):
其實用通俗的話來說就是在把上訪變成下訪的過程中,有了一種新的模式的建設,再通俗的說就是不到北京也能解決問題。我覺得還有一個多月就要北京迎來國慶60周年大典的這樣一種背景下,這個意見的出臺非常具有現(xiàn)實的針對性。當然更多的人在期待,它也具有長遠的信訪模式建設的意義。
主持人:
我們先來關注一下這個意見出臺的具體措施。
解說:
這條由中辦、國辦轉發(fā)的長達28個字的意見被媒體通俗地理解為“不到北京也能解決問題”。
意見中,中央政法機關對進京上訪量比較大的省,將派出接訪組或巡回接訪組,就地就近地受理督辦可能到中央政法機關上訪的問題,省、市、縣級政法機關主要領導干部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接待群眾來訪,領導班子成員定期輪流接訪,并要對定期接訪的時間、地點及時公示。此外,意見還要求對群眾來信和出訪反映的問題能解決的立即解決,并原則上要求在60天內(nèi)解決問題,回復當事人。
意見提出,對合理訴求確實解決到位,實際困難確已妥善解決的問題,由省級以上政法機關審核后,按有關規(guī)定做出終結決定,各級政法機關將不再受理。
與此同時,為防止一些地方政法機關隨意使用這種終結機制,不重視實際問題的解決,強調(diào)中央政法機關要定期評查各地的信訪終結案件,發(fā)現(xiàn)問題從嚴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對于問題已經(jīng)得到解決的上訪當事人,意見中也提出了應對機制,如對經(jīng)省級以上政法機關做出終結決定,當事人仍然無理纏訪的,要動員其親屬、基層組織共同做好停訪熄訴工作,而對采取極端方式上訪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處理,建立規(guī)范有序的涉法涉訴信訪秩序。
段元祥:
案件是可以終結的,但是對上訪人的這種幫扶工作是不可以終結的,他們的困難我們還要通過當?shù)氐狞h委、政府和社會的有關方面繼續(xù)給予關注。
主持人:
由上訪到下訪,由你來找我到我去找你,然后中央主動到地方去接訪,你覺得這個舉動,通過這個舉動它所透露出來的核心的意味是什么?
白巖松:
首先尊重中國現(xiàn)在的信訪現(xiàn)狀,首先是尊重現(xiàn)實,因為的確上訪是一個非常具有中國國情的一種特殊的去解決和自己自身利益有關的一種方式,可能由幾個因素決定的:第一個,不愿意打官司;第二個,相信晴天,海瑞、包公;第三個,信訪不信法;第四個,成本,打官司可能成本太高;第五個,的確可能有一些人對地方不信任,縣里出事要去市里告,市里出事要去省里,省里如果解決不了就會去北京。因此這幾年,其實這些年來,北京在面對各種各樣上訪的人群的時候,已經(jīng)成為一個大家心知肚明的一種遍泛的現(xiàn)象,對地方就產(chǎn)生了巨大的壓力,圍、追、堵、截,甚至要出很大的成本,陪著你去上訪,然后出錢勸你回來等等,已經(jīng)成為一個錯綜復雜的社會現(xiàn)象。所以把上訪變成下訪不是這個意見剛提出來的,其實這幾年這樣的意見已經(jīng)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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