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來,湖南溆浦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溆浦的機構膨脹,“七站八所”多得驚人,可謂“機構多得樓上樓,干部多得頭碰頭”,實屬罕見。一個只有87萬人口的小縣,交通局共有干部1868人,林業(yè)局1118人……
一個小小的縣,在鄉(xiāng)鎮(zhèn)設立辦事處干什么?難怪林業(yè)局有7個副局長,兩個局長助理!颁悠脂F象”雖是荒誕不經的個案,但是從這一個案中,一些實質性的問題必須厘清。
其一,溆浦縣的機構設置、人事編制沒有規(guī)矩,難道就可以如此胡來?政府機關的機構設置、人事編制國家有統(tǒng)一規(guī)定。溆浦“兵多將廣”的情況,上級有關部門難道一點不知?如果知道這種情況,為什么能容忍如此的違法建制?上級有關部門對溆浦的機構設置、人事編制,難道就不管不問,任其泛濫成災?這豈不是最大的失職?
其二,據初步統(tǒng)計,溆浦約有5萬多名吃財政飯的機關干部職工。全縣年財政收入只有1.7億元,支出近8億元,如此財政支出不堪重負,那么又是靠什么養(yǎng)活這些人?據報道,溆浦財政之外的經費來源多,這種“以費養(yǎng)閑人”的畸形“擴權”,實際上是濫收費。試想,這樣的縣能又好又快發(fā)展經濟?
其三,“交錢上班”怪事背后,肯定有人事腐敗的惡源。機構超編如此嚴重,“吃皇糧”的人員如此之多,這些掛名浮差,有關領導有沒有買官賣官?有沒有人從中收取好處費?否則,如此“編制大躍進”、養(yǎng)這么多“吃皇糧”的閑人究竟圖個啥? (左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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