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迫性
年死亡人數上萬
8月4日晚9時——浙江杭州一豪華越野車撞死一16歲女孩,后經公安機關鑒定,肇事司機屬酒后駕駛。
6月30日,江蘇南京張某醉酒駕駛造成5人死亡、4人受傷,6輛車受損。
7月23日,去年醉酒駕駛致4人死亡、1人重傷的孫某被四川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
……
據統(tǒng)計,2008年我國因交通事故導致73484人死亡。如果按照國際上的統(tǒng)計比例,即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占總交通事故數量的25%計算,那么2008年我國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導致死亡人數已上萬。
悲劇的不斷上演,把酒后駕駛問題推向了風口浪尖。因此有人提出:酒后駕駛屢禁不止,是因為法律對此處罰太輕。
7月18日,四川成都李剛、羅毅兩位律師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修改刑法,增加“飲酒、醉酒駕駛機動車罪”。
談到上書的初衷,兩位律師都表示,酒后駕駛肇事,不同于一般的重大交通事故,行為人在主觀上不是過失,而是存在放任的故意。在他們代理的案件中常涉及酒后引起的交通事故案件,常見到許多無辜的生命逝去,許多幸福的家庭破滅,深感酒后駕駛對社會的危害性極大。
必要性
生命最可貴
律師上書一經報道,就在互聯(lián)網上引起熱議,有超過90%的網民支持他們的立法建議。
“酒后駕駛肇事的違法成本太低。”李剛認為,現(xiàn)行規(guī)定刑事處罰頂格為7年有期徒刑,而且在刑法中,對醉酒駕駛未造成損害后果行為又未納入刑法處罰,屬于空白。刑法中交通肇事罪的規(guī)定,基本上是沿用1979年刑法的規(guī)定,已明顯滯后于我國經濟社會的發(fā)展。
兩位律師還提出,我國對飲酒、醉酒駕駛機動車輛的認定標準,應當在參考外國標準的同時,結合我國飲酒較多的實際情況,從嚴修改“飲酒駕駛”、“醉酒駕駛”認定標準。
兩位律師一再強調,立法建議的出發(fā)點,是為了實現(xiàn)對人權的尊重,對生命的關愛,使更多人的生命權、健康權及幸福美滿的家庭能得到更好的保護。
李剛表示,廣大公民需要一個較為安全的公共環(huán)境。隨著機動車輛的增加,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會更加珍惜生命,珍惜健康。把懲處酒后駕駛納入刑法,有利于遏制和減少酒后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的發(fā)生,使每一個人在公共道路上的生命權、健康權及財產權都得到平等保護。
可行性
教育懲戒結合
將懲處酒后駕駛納入刑法,是否可行?也有人對此表示擔心。
對此,兩位律師表示,他們經過反復論證,切實可行。
“根據刑法理論,犯罪既遂狀態(tài)中有:舉動犯、行為犯、危險犯、結果犯。對于危險犯而言,只要行為足以造成某種危險結果發(fā)生的危險狀態(tài),就構成既遂。”李剛說,建議在刑法中增加酒后駕駛罪,就是屬于危險犯。這不僅不存在對犯罪標準的擴大,而且完全符合我國現(xiàn)行刑法的犯罪標準。
有人認為,法律是以教育為目的,而如果酒后駕駛應判刑的話,似乎成了法律以懲罰為目的。羅毅認為,應當辯證地看待“法律的教育性和懲罰性”問題。教育是目的,懲罰是手段,當我們的教育不能讓一部分人改掉飲酒駕駛的惡習時,特別是通過現(xiàn)有行政處罰也不足以讓一部分人改掉飲酒駕駛的惡習,規(guī)范自己的行為時,就說明酒后駕駛的違法成本過低,現(xiàn)有法律的威懾力不強。
“我們希望增加新的罪名,通過刑罰的威懾力,來教育飲酒、醉酒駕駛的人,使他們在行使自己的權利時,一定不要忘記尊重他人的生命!绷_毅堅定地說。
鏈接
我國對飲酒駕車懲罰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罰款;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千元罰款。
一年內有前兩款規(guī)定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國外對飲酒駕車懲罰規(guī)定
日本:醉酒駕駛者,處兩年以下徒刑或10萬日元以下罰款。帶有酒味駕駛者,處3個月以下徒刑或5萬日元罰金。醉酒駕駛兩次以上者,將被判處6個月徒刑。
美國部分州:醉酒駕車即便是沒有發(fā)生人身傷害交通事故,一旦被警察查出駕駛人酒精含量高于法律標準,就會被拘留關押,然后由刑事法官宣判,最低的可判1周監(jiān)禁,重的可以判1年監(jiān)禁。司機酒精濃度超過6mg/100ml,將被無條件吊銷駕駛證。
瑞典:血液中酒精含量限制2mg/100ml,對超過酒精濃度的司機,重者將坐牢兩年,輕者被扣駕駛證一年。
新加坡:酒后駕駛,初犯者將受到1000至5000新元的罰款或者長達6個月監(jiān)禁;重犯者強制監(jiān)禁1年,并且處罰金3000至10000新元;累犯者的罰金為30000新元及最長10年的監(jiān)禁。
(蘭夢秋 彭浩浩 孫曉整理)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