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家屬被刑拘
雖然至今都沒有看到尸檢報告,但手持“免責”協(xié)議書的家屬們,以為事情到此全部都結束了。
“誰曾想,‘免責’協(xié)議竟然不能免責!7月下旬,家屬向媒體曝料,在過去的10余天里,家屬分批被當地警方帶走接受調查,至今已有5人被刑拘。
6月27日,涂志軍第一個被警方帶走調查,4天后回家。據參會家屬透露,7月8日,市鎮(zhèn)領導在高基廟派出所開會,列出一個8人的家屬名單,要求當日投案自首。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名單中最開始包括死者二伯涂德強,后來鎮(zhèn)領導中有人說他在事件中一直積極協(xié)商,“是正面的”,抓他說不過去,就劃掉了,改為其女涂遠芳代替。名單中還有死者表哥李光緒,也因有人說他什么都沒做,抓他太離譜,隨后改為其弟李光富。家屬認為,“這是定的指標,就是要抓8個人”。
名單送達后,家屬自認沒做什么,“沒有罪為什么要投案自首?”都沒有去。9日,石首市公安局一輛警車載來6名警察,手持傳喚書和手銬,分別將名單上的人帶走!笆咒D并沒有使用!北粠ё叩募覍俸髞碚f。
被帶走的8個人分別是死者的哥哥涂遠華,堂哥涂茂海,堂姐涂曉玉、涂遠芳、曾玉梅,姑媽涂么餌,舅媽周曉春,表哥李光富。48小時后5人被放回,涂遠華、涂茂海、涂曉玉3人被刑拘,羈押在石首市看守所。
7月13日,又有另3名家屬,舅媽周曉春、堂侄涂行軍、表兄周志偉被警方帶走,后兩人隨后被刑事拘留。
由石首市公安局開具的刑事拘留通知書稱,被拘者均“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死者家屬前后有17人被調查。其中一位家屬在收到《傳喚通知書》后被帶到石首市公安局,48小時后回家;丶抑,這位家屬按公安局一位徐姓人員的口述寫下《悔過書》和《保證書》,大意為:在“6·17”事件中,我違反了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保證在“6·17”案件處理中不外出,不串供,隨叫隨到……
7月21日,家屬正式聘請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宣東等三名律師為被刑拘的家屬討說法。
“免責”協(xié)議真能免責嗎?
協(xié)議書曝光之后,引發(fā)輿論對石首事件的新一輪討論。有人認為,這樣的協(xié)議并不具備法律效力;但也有人指責政府在簽訂協(xié)議時埋下伏筆以進行“秋后算賬”,這是“政府誠信喪失的表現(xiàn)”。
到底應該如何看待該協(xié)議?
郭子信表示認同律師孫廣智的看法。后者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免責”協(xié)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現(xiàn)在還不好說。如果家屬存在犯罪,法律一樣會追究,而不會看是否有協(xié)議。而從協(xié)議的“免責”內容看,實際表述意思是如果沒有犯罪,就不追究刑事責任,這跟沒說一樣。只是在簽協(xié)議時,家屬將對方的意思理解為,是對他們事后免予追究刑事責任。
在律師宣東看來,對待這份協(xié)議,應該從農民目前的文化和法律認識基礎上去考慮。“在家屬看來,這就是一份所有行為都可以免責的協(xié)議。”
宣東說,在實踐中,如果家屬真的存在犯罪行為,固然不會因為這一紙協(xié)議而得以免予追究。但在本案當中,有關部門應充分考慮家屬的心情,在沒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不要貿然抓人;即使有充分證據,也應向家屬做耐心、細致的說明工作之后再抓人。
7月24日,宣東等人會見了涂曉玉、涂遠華、涂茂海!皶姷玫绞资泄簿值拇罅ε浜希跁姇r也讓我們更多地了解到了案情”,宣東感嘆,這是他從法官轉行做律師幾年來沒有遇到過的。
針對會見當事人了解到的情況,律師宣東對石首市公安局提了他的兩點建議:要有充分證據證明家屬的行為;二要考慮這些行為在整個事件當中的關系。
7月27日,宣東收到家屬短信,被刑拘的涂茂海已經釋放出來。
8月4日,石首市政府宣傳部給《法制日報周末》發(fā)來消息,稱:截止到8月4日,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31人,檢察機關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批準逮捕14人(其中“6·17”事件死者家屬2人)。此外,本著“依法辦事,寬嚴相濟”的原則,對投案自首、情節(jié)輕微的涉案人員治安處罰51人,教育釋放23人。本報記者 朱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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