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辯律師的路越來越窄,效果越來越不明顯,受到的制約越來越多
中國青年報:聽說您計劃在最近兩三年,把精力逐漸轉(zhuǎn)移到法學教育上,只做一名學者。這是真的嗎?
田文昌:我當時說的是,要是有條件的話,想辦一所私立的法學院或律師學院。這句話被人曲解了,以為我是覺得刑辯律師不好做了,要回大學去教書。我是不會回去的。既然走出來了,我就會走到底。我走出來有多種原因,有客觀上的需求,有身不由己,也有對大學教育體制的失望。
說實在的,我搞了這么多年大學教育(1983~1995年,田在中國政法大學執(zhí)教——編者注),對于國內(nèi)的大學體制和教育效果了解比較多,覺得比較失望。我做法律系副主任時也曾力主搞教學改革,但是推不動。我感到在原有框架下很難有重大突破。
中國青年報:據(jù)說現(xiàn)在法學專業(yè)畢業(yè)生做律師的不多,做刑辯律師的更少。如果您創(chuàng)辦法學院,會往這個方向培養(yǎng)嗎?
田文昌:當然會這樣做。但學生愿不愿意做刑辯,是整個社會大環(huán)境決定的。因為大家都看到刑辯律師的路越來越窄,效果越來越不明顯,受的制約越來越多。當然這是一個階段性的問題,將來一定會有轉(zhuǎn)機的。
中國青年報:我曾問過一些法學畢業(yè)生,為什么不愿意做刑辯律師。他們有三個理由:一是覺得做刑辯律師沒錢,二是不愿意跟犯罪分子打交道,三是覺得風險特別大。您認同嗎?
田文昌:他們說對了兩個,錯了一個。沒錢,這是對的;有風險,也是符合實際情況的。但不愿意跟犯罪分子打交道,是不了解情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是人,而且當他需要律師的時候,他已經(jīng)是弱者了。其實還有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刑辯效果問題。整個司法體制的現(xiàn)狀決定了刑辯效果是有限的,因為外界干擾因素比較多。
中國青年報:有統(tǒng)計顯示,目前刑事案件的辯護率是很低的,不足30%。不知道這個數(shù)據(jù)準不準確?
田文昌:現(xiàn)在還在降,有的地方可能只有20%左右了。除了律師總量不足外,沒有錢是一個原因;認為作用有限或是對律師作用有懷疑也是一個原因。但從總體看,可以說現(xiàn)在職業(yè)風險是第一位的原因。律師業(yè)務(wù)有很多種,如果單從生存角度出發(fā),很多律師都不會選擇做刑辯。
中國青年報:您遇到過什么風險嗎?
田文昌:每個律師都可能遇到,比如刑法第306條的“律師偽證罪”,就像一把懸在律師頭上的劍,掉誰頭上誰倒霉。導致的結(jié)果就是,律師積極調(diào)查取證的很少了,往往都是退一步做消極辯護,也就是只能盡力去找對方的毛病和不充分的地方,無法提出有利于被告的無罪或罪輕證據(jù)。這對于維護被告的合法權(quán)益是非常不利的。我們一直在呼吁取消這一條款。
中國青年報:之前我看過很多關(guān)于您的報道,感覺您是一個特別有激情,也相當理想化的人。
田文昌:(笑)我也這樣認為。但我的理想能實現(xiàn)多少?這不僅涉及司法體制,還有社會觀念的問題,F(xiàn)在很多人連律師是何物都不知道,還認為“律師為壞人辯護,就也是壞人”呢。
中國青年報:我記得,在您呼吁下,2003年曾有一場律師職業(yè)道德的社會大討論。那場討論的結(jié)果如何?
田文昌:應(yīng)該說是有進步,但不快。那次,央視《面對面》采訪,我第一次在公眾面前提出“律師的職責是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quán)益”,這是第一位的。這句話引起了很大波瀾,有些人說律師是維護法律維護正義的,怎么能說第一職能是維護當事人利益呢?但當時說出這句話確實很有意義,因為它引起了人們的思考,而且后來這個觀點得到了主流認可,這次新《律師法》已經(jīng)明確了這一點,這是很不容易的。但主流觀點的認同并不等于全社會都認可。
中國青年報:新《律師法》已經(jīng)實施一年了。這一年里難道就沒有什么效果?
田文昌:傳統(tǒng)觀念的改變不是那么簡單的事。前些天,我們剛開了《律師法》實施一周年座談會,大家一致認為憂大于喜!堵蓭煼ā番F(xiàn)在不是執(zhí)行有力或不力的問題,而是執(zhí)行或不執(zhí)行的問題。國家立法都出臺了,但有些地方仍然不予執(zhí)行。
我曾說:“律師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既不代表正義也不代表邪惡!庇幸淮螘,就有兩個律師站起來反對:“律師怎么不代表正義?”我說希望他們思考一下,代表正義與追求正義是不是一回事?律師當然要追求正義,但是,你能代表正義嗎?你有資格代表正義嗎?我的話完整地說應(yīng)該是,律師是通過對司法程序的全面參與來實現(xiàn)和體現(xiàn)正義的。其實,在發(fā)達國家這是個“1+1”的問題。
前些年有個電視劇,我看了之后簡直哭笑不得。說的是一個年輕律師,替一個拒絕贍養(yǎng)父親的人做代理,法院后來宣告這個兒子敗訴,被告當時站起來對自己的律師說:“你真沒用,我白花錢請你。”結(jié)果這個律師很不屑地站起來說:“就你這種人,我根本就沒想讓你贏!闭f著從西裝兜里掏出一沓錢甩給當事人,說:“這錢還給你,我不要!彪娨晞∫源烁桧炦@個律師的正義。
中國青年報:現(xiàn)實中會有這樣的律師嗎?
田文昌:有!類似情況確實發(fā)生過。這樣貌似正義的律師其實不僅違背了職業(yè)道德,同時也違背了社會正義!因為他欺騙當事人,動搖了律師制度的根本。
現(xiàn)在有人因為我給貪官辯護,就說我是貪官的幫兇。可是,在沒有審判之前,你怎么知道他一定就是貪官?如果事先就定性了,那還要法庭審判干什么?按照這種邏輯,就只能再次取消律師制度了。
中國青年報:現(xiàn)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quán)益”已經(jīng)被很多律師所接受。但律師就不可以根據(jù)社會道德標準來選擇辯護對象嗎?
田文昌:律師當然可以有自己的好惡,但是,對于律師制度而言,就不那么簡單了。如果都選擇自認為有理的一方,那沒理的一方誰替他們說話?如果律師都不給他們辯護,法律不就失衡了嗎?
中國青年報:看來,要做一個好律師要有堅強的神經(jīng)。
田文昌:作為律師,我個人體會,工作壓力還是小事,關(guān)鍵是心理壓力。舉個例子,醫(yī)生面對絕癥病人盡力治療了,但沒能救命,他會心安?扇绻髅鬟@個病你能治卻不讓你治,或者遇到?jīng)]病找病的,當醫(yī)生的會很難受。律師和醫(yī)生有很多相似之處,如果說這個人就是罪有應(yīng)得,我只要盡力了,那也是一種成功?扇绻阌谐浞值睦碛赡軌蜃C明他沒有罪,卻給定了罪了,或者輕罪被判重了,而你雖然竭盡全力卻毫無效果,就很悲哀。那時你會留下很多遺憾,感到無奈,甚至愧疚。那種感受是很痛苦的。
中國青年報:現(xiàn)在還有很多人需要您來救?
田文昌:是?稍捳f回來,我一個律師能救得了多少人?還是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推動司法改革和法律環(huán)境的根本改善,這是我們要做的更重要的工作。(記者 黃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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