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qū)廣播電視臺原臺長,曾任番禺日報社社長、番禺區(qū)委宣傳部副部長、番禺區(qū)廣播電視局局長的方偉剛,因犯貪污罪、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日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方偉剛語出驚人:“要是我不收他們的錢,他們心里就不踏實,而我收了錢,他們就認為能從我這兒得到公平的待遇。同時,我感到人家送錢給我是對我的尊重!(5月19日《檢察日報》)
其實,貪官語出驚人,方偉剛并不是第一個。之前就有“我這人臉皮薄,人家一再堅持給,我就不好意思推辭”、“收錢是為了上下級之間搞好關系”、“收了錢,還覺得自己比別人清廉”、“受賄優(yōu)先考慮國有企業(yè),因為國企比較安全”……更有好事者將貪官語錄分為“表白型”、“面子型”、“委屈型”等10種類型,可見很多貪官能言善辯,語不驚人誓不休。
貪官們的雷人語錄,一方面說明了他們的思想已經蛻化到了極致,甚至將貪污腐敗當成家常便飯,覺得“正!;另一方面,也說明我們的反腐工作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還有一則新聞很值得關注,就是甘肅省下發(fā)《省直機關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實施辦法》,明確規(guī)定正處級干部同崗任職五年必須交流。應該說,在各級各部門積極將反腐工作推向深入之際,甘肅省此舉不失為一個有益探索。但如果制度不夠健全,僅僅在任職時間上做文章,效果是難以令人滿意的。
當前貪官雷人語錄層出不窮,由此而日漸產生審丑的疲態(tài)值得我們警醒和反思。德國學者洛伊寧格爾曾經分析道:“中國的傳統(tǒng)是相信官員的道德良知,注重對官員的思想道德教育而疏于對權力的監(jiān)控制度的制定,因此權力被利益誘惑并收買的機會要比西方大得多”。由此可見,建立健全科學長效的嚴厲懲治和強力約束制度,貪官們的雷人語錄才會逐漸減少,直至消亡。(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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