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月1日起,濟南市公安機關千余輛牌照帶“警”字的制式警車只要上路,都要自覺進入巡邏執(zhí)勤狀態(tài),主動接受群眾報警求助。這是濟南市公安局為提高街面見警率,實行“全時流動警務”街面巡邏機制的一項舉措。
濟南市公安機關牌照帶“警”字的制式警車上路行駛時,全部按照“有警處警、無警巡邏”要求,將街面巡邏、接受群眾報警、受理群眾求助作為一項基本業(yè)務。凡上路行駛的制式警車,除執(zhí)行緊急警務外,所有乘坐警車上路的民警,遇有群眾報警或求助,無論是否屬本警種管轄或是否在本單位轄區(qū),都要按照“遇有報警求助,立即停車受理”的要求,實行首問負責制,由首先受理的民警負責啟動初期處置程序,使每一輛警車都成為一個流動的派出所、流動報警點和流動服務站。
濟南市公安局局長劉杰表示,目前全市公安機關絕大多數警車僅作為普通工作用車使用,功能單一,作用發(fā)揮不明顯。實行“全時流動警務”就是要最大限度地發(fā)揮警車、裝備震懾打擊犯罪的效能,做到物盡其用。
為確保這一惠民措施落到實處,濟南市公安局將進一步強化對各類警情現(xiàn)場處置方法培訓,使廣大民警自覺遵守和執(zhí)行“全時流動警務”的規(guī)定,掌握各類警情的先期處置程序、證據提取保存方法、警用裝備使用技巧等,確保依法妥善規(guī)范處置。(記者趙仁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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