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力戒“躲貓貓”。信訪案件積重難返,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相關(guān)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踢皮球”,導(dǎo)致群眾東奔西跑問題也得不到解決,就只能寄希望于直接見書記、縣長引起重視。書記、縣長接訪要以此為戒,不能再“躲貓貓”,讓副職或部下當(dāng)“替身”支差應(yīng)付,這樣只會失去上訪者的信任,使上訪形勢更加嚴峻。
二要“知錯能改”。前國家信訪局局長周占順曾說,80%的群眾上訪有道理或有一定實際困難和問題應(yīng)予解決;80%以上是可以通過各級黨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決的;80%以上是基層應(yīng)該解決也可以解決的問題。3個80%將上訪問題直指基層政府。書記、縣長在接訪中要不忌諱,要知錯能改,盡最大努力地解決好群眾的合理訴求。
三要接受輿論監(jiān)督。書記、縣長接訪是為了更好地解決群眾困難,是好事,但一些群眾害怕某些官員表面裝出“包青天”模樣,背后卻在“記暗賬”,羅織罪名將上訪者打入大牢。因此,書記、縣長接訪,應(yīng)對上訪問題進行登記,并將反映問題的辦理情況公之于眾,廣泛接受群眾和輿論監(jiān)督,讓上訪者放心地把問題交給政府“做主”。 (作者:陳柳東 汪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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