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購房落戶新政開始實施,只要購買一套超過 70平米的商品房,就可以在成都落戶。此舉被認為借戶口這個行政資源為房地產(chǎn)托市,因為地方政府對房地產(chǎn)財政依賴超過 50%。有人認為,購房落戶這種方式并不是戶籍改革的目標,正確的改革應該是減少戶口的含金量。(4月 13日 CCTV《經(jīng)濟半小時》)
購房落戶,并不新鮮。 成都早在 2003年就出臺了購房落戶政策,最新的購房落戶政策由 90平米的限制下降到 70平米,同時取消了勞動合同和社保的限制。也就是說,進一步降低“門檻”。天津、武漢、重慶等諸多大城市或早或遲都推出一系列“購房落戶”政策。于是,有人認為:購房落戶已成各地救樓市的利器。
作為一項政策,購房落戶,與其說是戶籍改革,倒不如說是“救市”。購房落戶政策的弊端早已遭到抨擊。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教授曾對購房落戶政策的合法性提出質疑,稱“購房落戶涉嫌違法”。他認為,“戶籍管理采取的是國家管理措施,戶口就像身份證一樣,依法是不能進行買賣的,而‘購房落戶’等于變相的戶口交易,把戶口交給開發(fā)商與房產(chǎn)一起出售。”
質疑歸質疑,一些城市依然我行我素,更多的時候還冠以“戶籍改革”之名。眾所周知,現(xiàn)有的戶籍制度的弊端很多,“戶籍改革”已是眾望所歸。一些城市之所以戴上“戶籍改革”的帽子,顯然有迎合民眾期待戶籍改革的意思,具有一定的“隱‘弊’性”。如果說這算是一種戶籍改革的話,其進步意義微乎其微,甚至增加了戶籍制度的附加功能。
由于二元戶口登記制度實施了幾十年,其附加功能已經(jīng)達到很強的程度,很多制度、政策奠定在這樣的戶口制度基礎之上,依附于戶籍制度而生存,是為“ 連鎖效應”。購房落戶正是依附于戶籍制度之上,平添了戶籍制度的附加功能。 一定程度上講,附加功能的強大已阻礙了現(xiàn)行戶籍制度的改革。附加功能越沉重,戶籍改革越艱難。 惟有解開與戶籍制度的“連鎖” ,讓戶籍制度改革得以“松綁”并能“輕裝上陣”,才能有利于戶籍制度的改革。(王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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