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地稅局長劉某平時喜好吸冰毒,38歲的他只有小學文化。到北京體檢結束后,他在海淀區(qū)一家酒店開了房間住下,與他一起來的河北某公司老總李某提議,為他找小姐一起吸毒,之后享受“特殊服務”,結果在吞云吐霧時被接到群眾舉報的民警抓獲(10月28日《京華時報》)。
第一:“癮君子”何才當局長?何錢來吸毒?
一個只有38歲的公務員只有小學文化,根本不符合我國公務員的基本條件,是如何進入公務員隊伍的?特別是,這個只有小學文化且長期吸毒上癮的公務員,又是如何當上了地稅局局長的?同時,人們還進一步地懷疑:“癮局長”能夠廉潔從政嗎?他購買毒品的錢是從哪里來的?為什么這位“癮局長”能夠長時間混跡于官員隊伍呢?
誰都知道,一個吸毒成癮的人,是需要大量錢財購買毒品的。無數(shù)的事實已經證明,癮君子的結局往往是傾家蕩產,即使是百萬富翁或千萬富翁也不例外。那么,作為一個公務員,劉某哪來那么多錢購買毒品呢?我們完全有理由懷疑,“平時就有吸食冰毒習慣”的劉某解決毒資的唯一途徑,就是貪污受賄,進行權力尋租。事實上,劉某已經暴露出權力尋租的跡象,在他進京體檢時,還不忘帶公司老總一同前往,且同意老總找小姐一起吸毒和提供“特殊服務”——其實質是接受“性賄賂”。因此,國家有關部門應該就此順藤摸瓜,徹查劉某的日常行為,看是否存在更為嚴重的貪污受賄行為,有沒有造成國家稅收的大量流失?
(山東 李克杰)
第二:舉報局長吸毒嫖娼的“群眾”是誰?
這位局長是被“群眾”舉報落網的。究竟是哪個“群眾”舉報的?
首先不大可能是真正的“普通群眾”。因為局長住的是酒店,普通群眾恐怕不會沒事做,跑酒店里去監(jiān)督一個異地的局長。其次酒店服務人員和提供賣淫女的歌廳老板可能性也不大。此種行業(yè)會有它的潛規(guī)則,事實上也鮮聞有酒店賓館或歌廳老板主動檢舉揭發(fā)顧客賣淫嫖娼的。
筆者以為,舉報者極有可能就是那些和這名局長有著密切交往的“老板哥們”。一是因為普通群眾對于一名官員日常生活作風如何是很難掌握的;二是也只有這名吸毒局長的“圈里人”、交往密切的人才知道他長期有吸毒嫖娼的愛好,這些人與這位局長既是“同舟共濟”的同黨,也同樣可能是“推”他下“海”的人。
事實上,一些落馬貪官被情婦們內訌“訌”出來,被行賄受賄“分贓不均”的盟友們供出來,被為保命而拼命立功的其他腐敗同黨“牽”出來的還少嗎?不要忘了這些人也可以定義為“群眾”。
這起事件再次證明,在私利糾結的腐敗團伙里面永恒的只是利益,什么樣的“哥們”也靠不住,我們曾聽人生動地總結出人生有“三大鐵”——“一起扛過槍的、一起銷過贓的和一起嫖過娼的”,可是,這樣的“一起嫖過娼的鐵哥們”還不是倒戈了?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官員們有必要從“吸毒局長”身上汲取深刻教訓,凈化生活圈、克制不應該有的欲望。否則,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情婦、手里握著大把大把鈔票的老板們都將是送“腐敗官員們”走向墳場的“舉報群眾”。(河北 畢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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