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國企負責人因十年前腐敗行為被判刑五年
2008年10月21日 10:48 來源:檢察日報 發(fā)表評論
因十年前的腐敗行為,中國交通建設集團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jīng)理(副廳級)何曉燕,于近日被武漢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以受賄罪、貪污罪數(shù)罪并罰,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法院審理查明,何曉燕1994年被中鐵建中南辦事處聘任為某項目指揮部副總指揮,1997年2月,田某為感謝何曉燕的照顧,送給其5萬元。同年7月,何曉燕還貪污公款1.9萬余元。(記者周澤春 通訊員侯波)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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