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多蹲5年牢能治貪官"健忘癥"?
2008年08月26日 06:02 來源:中國青年報 發(fā)表評論
今天(8月25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將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的最高刑期從5年提高到10年。
“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寫入刑法已經(jīng)11年了。近年來,這一罪名屢受學(xué)界及輿論詰難,理由之一就是它的最高刑期只有5年,因而成了貪官的“避難所”。
同樣是得了一筆巨額財產(chǎn),老實交代了就是“受賄”,這個罪名的最高刑罰是掉腦袋。若裝糊涂一口咬定“實在想不起來了”就是“來源不明”,最高刑罰則是吃上5年牢飯。孰輕孰重,還用細(xì)說嗎?
修訂刑法,把“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的最高刑期從5年提高到10年,是加大了反腐的力度,但即便是加重之后最高刑期也就是10年。揣著明白裝糊涂的巨蠹們東窗事發(fā)時,不還是照樣會“想不起來”嗎?
所以,僅僅是提高它的法定刑期,還是無法完全發(fā)揮其對貪官的威懾力。我們還需加緊出臺和完善其他的配套措施,比如官員的財產(chǎn)申報制等等,才能形成合力,讓貪官不敢貪、不能貪。(朱啟禧)
【編輯:張明】
請 您 評 論 查看評論 進(jìn)入社區(qū)
本評論觀點只代表網(wǎng)友個人觀點,不代表中國新聞網(wǎng)立場。
|
相 關(guān) 報 道
圖片報道 | 更多>> |
|
10縐掑悗 欏甸潰鑷姩璺寵漿鑷?a href="http://www.chinanews.com/">涓柊緗戦欏?/a>
鎮(zhèn)ㄥ彲浠ュ幓榪欓噷鐪嬬湅~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qiáng)氣旋
每日關(guān)注
10縐掑悗 欏甸潰鑷姩璺寵漿鑷?a href="http://www.chinanews.com/">涓柊緗戦欏?/a>
鎮(zhèn)ㄥ彲浠ュ幓榪欓噷鐪嬬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