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飯扯幾張發(fā)票拿回單位報賬的做法將逐步被刷卡消費取代。今日起,59個省級單位、成都23個市級單位將陸續(xù)啟動公務卡消費,此后,公務人員在支付差旅費、培訓費、會議費、辦公用品費、招待費等費用時,都不再使用現金,而改為刷卡支付。
目的:從源頭上防堵消費腐敗
去年12月,省財政廳和省水利廳兩家省級機關率先開始了公務卡試點工作。截至目前,省財政廳有近300人使用了公務卡,總計消費超過62萬元,公務卡消費系統(tǒng)運行良好。目前,59家省級單位與銀行簽訂了公務卡服務協(xié)議,其中10家單位已經向職工發(fā)送公務卡900余張。
“使用公務卡后,公務小額支付就不會再采取傳統(tǒng)的現金支付方式,而是刷卡方式進行了。這樣有利于對湊票報銷和多開、虛開發(fā)票等現象的監(jiān)管。”成都市人事局一工作人員說,推行公務卡制度,有利于從源頭上防堵公務消費腐敗。
操作:有發(fā)票沒刷卡報不到賬
公務卡將主要針對財政預算單位的工作人員推行,用于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業(yè)務。持卡人在日常公務支出時,都將使用公務卡進行刷卡消費。據了解,公務卡的使用額度一般為2萬元,最高限額為5萬。報銷公務費用時,消費了多少錢,消費了哪些項目,都必須要得到主管領導的簽字認可。持卡者不僅要提供原始的3種憑證,財務也要登錄到財政網絡上核對其消費信息。此外,刷卡的時間、地點、數額等都會傳到數據庫中,只有當商家、銀行、員工三方的信息吻合時,才能順利報銷。
公務員在取得刷卡交易憑證和發(fā)票后,送單位財務部門審核,符合條件后予以報銷,最后再由單位財務部門將款項直接支付給發(fā)卡銀行。如果只有發(fā)票沒有信用卡刷卡交易憑證,或者不符合單位財務報銷范圍,單位將不會還款給銀行,那么只能由職工個人自己把這部分錢補上。(姚長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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